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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2020年众创孵化平台考核评价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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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众创孵化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分类科学、运转高效的众创孵化平台体系,实施该项目。
一、支持对象
通过2020年度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备案和处于创建期的众创孵化平台。
二、支持条件
根据《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考核评价办法》,对照洪山区大学生创业特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创楼宇(园区)考核评价表,综合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平台。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页:
1、《洪山区大学生创业特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创楼宇(园区)考核评价自评表》,考核期为2020年1-12月;
2、平台简介(提供1-2张图片,1000字左右);
3、2020年运营工作总结;
4、考核评价自评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
(二)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洪山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域创新与对外合作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启动时间为3月31日。
2、填报《洪山区大学生创业特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创楼宇(园区)考核评价自评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同一机构运营多个众创孵化平台的,每个平台的数据和材料应各自分开申报,孵化场地、入孵企业、双创活动、孵化成效等方面不得有重复。
4、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计入“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