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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湖高新区顶岗实习补贴申报

发布时间:2021-02-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参考《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顶岗实习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15号)文件规定和政策要求,结合东湖高新区实际,2021年顶岗实习补贴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主体:注册地和纳税地均为东湖高新区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请条件: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全日制在校生、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未就业)顶岗实习2个月(需在连续60个自然日内累计满40个出勤天数)及以上的,并按约定向实习生发放补贴,其中,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实习期间,企业给单个实习生发放的生活补贴总额应高于政府补贴金额。
(三)补贴时限:有效实习时间应发生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日期间。
(四)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按人次计算,顶岗实习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补贴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符合已有的就业见习和实习实训补贴政策的,从其规定,不重复享受。同一实习生在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次。
二、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1.《2021年武汉市顶岗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
2.《2021年武汉市顶岗实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 2021年武汉市企业申报在校生顶岗实习补贴资金承诺书
4. 申报单位均需提供最新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近六个月内任一完税证明(或其他税务关系证明)、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查询单。
单位单次申报顶岗实习补贴人数应小于其参保人数。
5.学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学籍信息证明。(学生学籍信息证明可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在校证明等证明材料之一,材料应清晰显示院校名字、在校时间,并盖有相应部门公章或可显示来源于官方网站信息。)
6. 实习生活补贴发放证明与对应实习考勤记录。
其中,生活补贴发放银行流水证明应盖有相应银行业务章(或电子章),明确显示工资发放企业、发放时间、发放金额及发放对象等,并与申报信息相对应;发放现金的,需提供工资签收单、财务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和财务章。工资由第三方中介代发的,还需另外提供单位与第三方中介的代发协议及相应资金支付凭证。
7. 其他辅助证明或说明文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派出人员申报补贴的,实际用工单位也需满足申报主体条件,提供人员派出协议、使用证明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并由实际用工单位出具放弃该实习生(明确具体人名)申报并同意由人力资源单位进行申报的说明。
用工单位以人力资源企业派出人员申报补贴的,应提供派出人员使用协议、使用证明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人力资源单位也在武汉地区的,应人力资源单位出具不以该实习生(明确具体人名)在武汉地区重复申报补贴并同意由用工单位进行申报的说明。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申报常年受理,按批次截止。

第一批截止时间为5月21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9月3日,第三批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