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开展第三批“木兰俊才”(优秀青年科技创业人才)评选及项目申报
根据《黄陂区推进“城市合伙人”行动方案(2016-2020年)》(陂办发[2016]22号)和《黄陂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木兰四才”评选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加大对青年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广泛吸引青年人才到我区创业就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黄陂区第三批“木兰俊才”(优秀青年科技创业人才)[以下简称:“木兰俊才”(青创人才)]。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木兰俊才”(青创人才)申报者必须是年龄在40周岁(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持有本人研发或他人授权的核心技术、创意,近三年内来我区创业的青年人才,在所在企业有额度占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且主持项目到我区落地的青年人才。
2、在我区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开展创业活动一年及以上的优秀创业项目主持人。
3、在经认定的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且主持项目在我区落地的青年人才。
4、“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单位举荐类入选人才,以及其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青年创业人才。
二、入选对象待遇
1、申报人需带项目一起申报。凡通过评审,将被认定为“木兰俊才”。入选者将获得5万元的优秀青年创业项目资金支持;
2、依照《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陂区推进“城市合伙人”政策清单>的通知》(陂办文[2016]17号)文件精神,按照“共享政策清单”、“专项政策清单”有关条款享受相应待遇。
共享政策:
1、区级医疗机构为各类入选木兰聚才工程的人才提供为期5年的免费体检。
2、为各类入选木兰聚才工程的人才购买为期5年的武汉景区旅游年卡,供人才免费旅游相关景区。其中,“木兰英才”的家庭成员可比照享受本政策。
3、入选木兰聚才工程人才的子女就读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
4、企业新引进产业高端人才或省市级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区里给予最高50万元的引才奖。
5、企业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区里给予15万—30万元的奖励资助。
6、对黄陂区企业新申请并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5000元的补贴;获得欧美日或其他国家授权的专利,分别给予每件10万元、3万元的补贴。
专项政策:
1、定期组织优秀青年创业项目评审,每个项目给予3万—8万元的资助。其中,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二次支持。
2、黄陂区企业青年人才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资助。在区政府举办、承办或联办的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的获奖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优秀青年创业人才可申请20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两年财政全额贴息。
4、新组建孵化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30万元的基础建设补贴。新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区财政给予每个孵化器平台50万—100万元的补贴,给予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5万—20万元的补贴。
5、优秀青年创业人才初次在黄陂区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企业的,按照最长24个月,最大100平方米,最高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入驻众创空间、“创谷”里创业的,免费享受创业场所、办公设施、高带宽互联网接入等服务。
6、对重点院校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新引进到黄陂区企业工作、且与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工作三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2000元的生活补贴。
7、优秀青年创业人才、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可申请入住“木兰俊才公寓”。
1、本次“木兰俊才”(青创人才)及项目申报工作,可由申报人工作企业主管部门(所在街道)推荐,也可由经认定的众创孵化机构推荐。
2、每个创业项目组、创业团队仅限申报一位负责人。
3、申报单位需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核实原件、从严把关。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区级财政资金三年内不予资助。
4、初审通过后,由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黄陂区“木兰俊才”(优秀青年科技创业人才)及项目申报表》。
(二)附件材料:
1、上述申报条件中所需证明材料;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在校证明复印件;
3、创办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收入等基本证明材料、入驻众创孵化机构的证明材料(众创孵化机构入驻企业提供)
4、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资质或奖励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1年5月10日-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