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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开展第三批“木兰匠才”(高技能拔尖人才)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对高技能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壮大人才队伍,增加人才聚集效应,决定评选黄陂区第三批“木兰匠才”(高技能拔尖人才)。现就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木兰匠才”申报者必须是在黄陂区企业内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操作的高技能人才,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非遗传承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入选往届人才工程、获得往届人才称号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别的人才项目)
(一)2016年以来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的人才;
(二)“中华技能大赛”“湖北工匠”“武汉工匠”获奖者;
(三)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民间工艺传承人等人才项目获奖(入选)者;
(四)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中分别位列前40、前20、前10名的获奖者;
(五)在经认定的区级职业技术技能竞赛决赛中位列前3名的获奖者;
(六)2016年以来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授予技能人才类荣誉称号,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

二、入选对象待遇
入选“木兰匠才”的人才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免费体检、住房安居和子女点校入学等政策。

三、申报工作说明
(一)本次高技能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和街乡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街乡需对申报资料真实性从严把关、一一核实原件,并在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如存在弄虚作假,将按规定从严处理;
(三)主管部门或街乡将申报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初审;
(四)初审通过后,由区人社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黄陂区“木兰匠才”(高技能拔尖人才)申报表》(见附件);
(二)其他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等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固定工作单位人员可不提供);
3、所在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
(三)1500字左右的个人综合事迹材料。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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