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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开展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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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武经开规〔2018〕3号),为深入推进瞪羚企业培育工作,做好2020年度“瞪羚企业”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符合本区下一代汽车、智能家居、机器人、通用航空、氢能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二、支持措施
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 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5 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认定条件3(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四、认定程序
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前提交。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中“就高不重复”原则要求。
2.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