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股权投资机构奖励补贴
为营造东湖高新区高质量股权投融资生态,支持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现组织高新区内符合要求的股权投资机构集中申报科技金融政策奖励。请相关机构认真准备、积极申报,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及实施细则。
2、奖励类别:落户奖励、房租补贴、备案补贴、募资奖励、投资奖励、金融人才补贴。
3、奖励时间:所申报奖励事项需发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二、支持范围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公司制股权投资机构,且认真履行高新区经济统计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涉及财政资金使用不诚信行为。
2、具体要求: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政策的支持范围,每个具体奖励补贴事项均有具体的支持对象和范围,详见附件要求。
三、申报方式
1、材料形式:企业根据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盖公司章及骑缝章,送交到管委会金融办。同时,审核通过后将材料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申报期限:企业需在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5日期间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审核流程:形式审查、第三方机构审计、核查、查重、公示等环节。
东湖高新区股权投资机构政策兑现申请材料
奖励类别 |
政策标准 |
材料清单 |
落户奖励 |
对在东湖高新区新设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其实缴资本的1%给予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原则上落户奖励在企业完成落户后,按照实到资本的40%、15%、15%、15%、15%的比例五年内完成兑现。 备注: 股权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必须聚焦股权投资业务,且实缴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
1、申请表(附件1); |
房租补贴 |
对在东湖高新区新设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公司,连续3年按照其实际支付的公司办公场所租金的30%给予房租补贴,单个机构本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 股权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必须聚焦股权投资业务,租赁合同地址在高新区内,连续3年时间计算起始日为公司工商注册日。 |
1、申请表(附件1); 6、房屋租赁合同; 7、房屋所有权证;
8、租金缴纳发票及银行打款凭证; |
登记备案补贴 |
对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新完成登记且有产品备案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实际产生法律中介费用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
1、申请表(附件1); |
基金募资奖励 |
对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均在高新区注册且纳税的合伙企业制基金,给予其管理机构募资奖励:基金实缴规模达5亿元的,奖励200万元;实缴规模达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实缴规模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奖励金额按40%、15%、15%、15%、15%分5年完成兑现。 备注: 1、基金及管理公司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2、奖励金额剔除省市区政府引导基金出资及国资平台出资部分; 3、基金在高新区内银行开设资金募集及托管账户。 |
1、申请表(附件1); 4、基金委托管理协议;
5、基金托管银行账户证明材料; |
股权投资奖励 |
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高新区内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投资高新区内初创期企业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本项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投资机构投资外地企业后将其引入高新区的,按照本条要求给予股权投资奖励。 备注: 1、股权投资机构及被投企业工商、税收关系均在区内; 2、本政策执行起始日之后新投资项目; 3、被投资企业需在投资后完成工商变更; 4、所投资企业应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房地产、传统贸易物流等行业不予奖励; 5、初创期企业标准为: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为武银营发【2013】46号文确定的科技型企业标准,且满足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1、申请表(附件1); 4、投资机构在中基协的登记备案文件; 5、增资扩股投资协议; 6、投资款打款证明; 7、被投企业被投前一年度及当年度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8、被投企业完成工商股权变更的通知书;
9、承诺函(附件2); |
金融人才补贴 |
对取得CFA最高级资格认证、CPA资格证书或中国精算师考试合格证书,且取得证书(认证)后在东湖高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工作满2年的金融人才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薪收入在50万元-80万元的(包含5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6%的补贴;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薪收入在80万元-120万元的(包含8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7%的补贴;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薪收入在120万元-150万元的(包含12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8%的补贴;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薪收入在150万元以上的(包含15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9 %的补贴。单个机构每年享受本项奖励的人数不超过10人。 |
1、申请表(附件1); 2、金融人才所在金融机构的注册、纳税证明; 3、金融人才履历; 4、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任职证明文件(劳动合同、董事会任职决议); 7、薪资证明材料(盖公司财务章的个人薪资明细表、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纳明细等)/资格证书;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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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企业逐项按照政策原文及说明仔细核对企业业务具体情况,按申报奖励的类别提供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封面及材料模板见附件3 |
附件1:
东湖高新区股权投资机构政策兑现申请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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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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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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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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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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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迁入时间 |
年 月 |
管理资金规模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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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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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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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阶段 |
口初创期 口成长期 口成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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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投资额 |
万元 |
2019年度纳税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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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姓名、联系方式 |
投资业务负责人 |
姓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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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预算申请金额(请与后文各单项金额一一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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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申请金额(万元) |
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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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户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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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金募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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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权投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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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登记备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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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租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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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融人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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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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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金历史情况 XXX股权投资公司,于201x年x月注册成立于高新区(或迁入高新区),于201x年首次申报落户奖励,申报当年实缴注册资本金xx万元,股东及实缴出资额分别为…… 公司于201x年增资/减资至xx万元(或者变更公司名称、股东等),具体情况为…… (二)往期获得兑现情况 第一次,201x年,xx万元; 第二次,201x年,xx万元; …… 总计xx万元。 (三)今年申报金额 本次应奖励补贴金额=实缴资本×1%×进度率—往年累计已兑付金额。进度率为:第一次40%,第二次55%,第三次70%,第四次85%,第五次100%。 综上,2020年申报落户奖励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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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资奖励 |
(一)基金注册情况 xxx基金合伙企业于201x年x月注册成立于高新区,其管理人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x年x月注册成立于高新区,基金及管理公司均在高新区纳税,且于201x年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备案。 (二)基金募集情况 xxx基金于2019年x月完成募集,认缴金额xx亿元,出资方及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实缴金额分别为…… (三)今年申报金额 基金实缴规模达5亿元,奖励200万元;实缴规模达10亿元,奖励500万元;实缴规模达30亿元,奖励1500万元。基金关联方、省市区引导基金及国资平台出资占基金实缴出资比例a%,实际应奖励金额A=奖励金额×(1—a)%,分五年按40%、15%、15%、15%、15%发放,2020年申报募资奖励A×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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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奖励 |
(一)基金注册情况 xxx基金合伙企业于201x年x月注册成立于高新区,其管理人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x年x月注册成立于高新区,基金及管理公司均在高新区纳税,且于201x年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备案。 (二)股权投资情况 xxx基金自成立以来投资总额xx万元,投资项目xx个,其中投资高新区企业xx万元。 (三)申报项目及金额 2019年,基金以增资扩股方式(将)投资高新区A公司xx万元,股权占比a%,B公司…… 若被投资公司成立不超过5年,营收及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则按投资额10%予以奖励;若被投资公司员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营收及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则按投资额1%予以奖励。 申报奖励金额共计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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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补贴 |
xx基金管理公司于2019年x月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备案,聘请xx律师事务所的登记备案专项法律服务费用为xx万元,按50%予以补贴。申报补贴金额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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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补贴 |
xx股权投资公司于2019年注册设立在高新区,向xxx(出租方)租赁位于xxxx(地址)的办公场所,面积xx㎡,月租金xxx元/㎡,租赁期x年x月x日-x年x月x日,租房费用为xx万元,按照30%予以补贴,申报房租补贴金额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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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人才补贴 |
xx股权投资公司高管A,身份证号xxxxx,现任公司xxx职位,2019年1-12月税前工薪收入xx万元,按照x%比例予以补贴,申报金额xx万元。职工B具备CFA、CPA、精算师证书,且在本公司任职满2年,申报人才奖励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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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材料不实,自愿放弃或退还补贴,并由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盖公司章) |
附件2:
企业承诺函
XX公司承诺自xxxx年-xxxx年10年内不迁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如在承诺年限内我公司注册地、国地税关系有一项或多项迁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则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有权要求xxxx公司全额返还已拨付奖励资金。
公司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东湖高新区股权投资机构财政补贴
申请材料
申报机构: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去年申报预算时的企业名字一致)
申报类别:
£落户奖励
£基金募资奖励
£股权投资奖励
£登记备案补贴
£房租补贴
£金融人才补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申报材料目录
(根据申报类别自行编制)
一、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基金情况表(见下页)
三、营业执照(必填)
四、中基协登记备案证明
五、落户奖励相关材料
六、股权投资奖励相关材料
七、基金募资奖励证明材料
八、登记备案补贴相关材料
九、房租补贴相关材料
十、金融人才补贴相关材料
十一、承诺函(附件2)
二、基金情况表
1、基金托管表
序号 |
受托管理的基金名称 |
募资规模 (万元) |
募集完成时间 |
存续期 |
投资策略 |
已完成投资金额 |
退出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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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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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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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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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投资机构)投资东湖高新区内项目情况
序号 |
基金名称 (投资机构) |
被投企业名称 |
被投企业注册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所属 |
投资 |
是对企业的第几轮投资 |
持有/退出 |
退出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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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时间 |
退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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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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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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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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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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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资阶段是指在投资时点,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包括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
2、项目没有退出,“退出情况”不必填写。“退出方式”,可填上市转让、新三板退出、私下转让、企业回购、清算或其他。
3、基金(投资机构)股权结构
基金合伙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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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伙人)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实缴资本(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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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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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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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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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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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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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行添加行) |
基金管理人股东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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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伙人)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实缴资本(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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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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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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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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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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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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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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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行添加行) |
备注:公司制股权投资机构,只需填写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