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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2021年度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

发布时间:2021-06-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类别

1、上市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8〕3号)第一条、第二条;《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武新规〔2020〕12号);

奖补事项:上市奖励、报辅奖励、报会奖励、上市公司迁入奖励、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辅备案表(仅报辅奖励需提供);
4、材料受理函(仅报会奖励需提供);
5、IPO批文,IPO验资报告(仅上市奖励需提供);
6、募投项目情况说明,招股说明中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募投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仅募投追加奖励需提供);
7、境外上市的,还提供境外上市情况说明和架构图、到资凭证;
    8、承诺函;
9、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按阶段提供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上市“金种子”相关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8〕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奖补事项:股改奖励、并购重组中介费补贴、融资奖励、产品广告费补贴、专业人才补贴

奖励类别

政策标准

材料清单

股改奖励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在股改过程中,按规定历年积累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股票发行溢价除外)进行转增股本,按转增股本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其转增股本所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市区两级)。

1、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上市“金种子”文件;
4、与券商签订的上市辅导协议;
5、股改情况说明,说明转增股本情况;
6、股改专项审计报告,转增股本相关完税凭证;
7、承诺函;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并购重组中介费补贴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并购重组产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给予50%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上市“金种子”文件;
4、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5、中介服务费发票;
6、承诺函;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融资奖励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对“金种子”股权融资按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1、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上市“金种子”文件;
4、贷款合同、支付利息凭证(申请贷款贴息);
5、股权融资合同,验资报告,股东变更通知书(申请股权融资奖励);
6、承诺函;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产品广告费补贴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产品广告费给予20%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1、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上市“金种子”文件;
4、产品广告合同、广告费发票;
5、广告文案、截图、照片等证明材料;
6、承诺函;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专业人才补贴

上市“金种子”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猎头招聘具备上市公司工作经验的财务总监、董秘人员,对其发生的猎头中介费用给予50%补贴,单次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2次。
上市“金种子”企业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参加由沪深交易所举办的董秘资格培训取得证书后给予50%培训费补贴,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2人(次)。

1、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上市“金种子”文件;
4、猎头服务合同、猎头费发票、猎头机构资质(申请猎头中介费补贴);
5、引进的财务总监、董秘在原上市公司的任职文件,以及在“金种子”企业的任职文件(申请猎头中介费补贴);
6、董秘、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文件,参加董秘资格培训的情况说明,取得的董秘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费发票(申请董秘资格培训费补贴)。

7、承诺函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备注:请各企业逐项按照审核要点(附件3)仔细核对公司业务具体情况,申报奖励的类别提供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新三板挂牌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第二十一条

奖补事项:新三板挂牌。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改变更通知书;
4、全国股转系统材料受理函;
5、全国股转系统同意挂牌函;
6、承诺函);
7、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按阶段提供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4、再融资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第二十三条

奖补事项:再融资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再融资批复文件;
4、与承销机构协议;
5、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到资凭证;
6、承诺函;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备注: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二、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涉及财政资金使用不诚信行为,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奖励条件:各项奖励具体条件及资料要求参照附件《奖励申请材料》。


三、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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