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2021年度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
一、申报类别
1、上市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8〕3号)第一条、第二条;《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武新规〔2020〕12号);
奖补事项:上市奖励、报辅奖励、报会奖励、上市公司迁入奖励、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辅备案表(仅报辅奖励需提供);
4、材料受理函(仅报会奖励需提供);
5、IPO批文,IPO验资报告(仅上市奖励需提供);
6、募投项目情况说明,招股说明中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募投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仅募投追加奖励需提供);
7、境外上市的,还提供境外上市情况说明和架构图、到资凭证;
8、承诺函;
9、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按阶段提供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上市“金种子”相关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8〕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奖补事项:股改奖励、并购重组中介费补贴、融资奖励、产品广告费补贴、专业人才补贴
奖励类别 |
政策标准 |
材料清单 |
股改奖励 |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在股改过程中,按规定历年积累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股票发行溢价除外)进行转增股本,按转增股本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其转增股本所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市区两级)。 |
1、申请表; |
并购重组中介费补贴 |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并购重组产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给予50%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1、申请表; |
融资奖励 |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对“金种子”股权融资按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
1、申请表; |
产品广告费补贴 |
对上市“金种子”企业产品广告费给予20%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
1、申请表; |
专业人才补贴 |
上市“金种子”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猎头招聘具备上市公司工作经验的财务总监、董秘人员,对其发生的猎头中介费用给予50%补贴,单次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2次。 |
1、申请表;
7、承诺函 |
备注:请各企业逐项按照审核要点(附件3)仔细核对公司业务具体情况,按申报奖励的类别提供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
3、新三板挂牌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第二十一条
奖补事项:新三板挂牌。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改变更通知书;
4、全国股转系统材料受理函;
5、全国股转系统同意挂牌函;
6、承诺函);
7、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按阶段提供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4、再融资奖励
政策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第二十三条
奖补事项:再融资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再融资批复文件;
4、与承销机构协议;
5、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到资凭证;
6、承诺函;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备注: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二、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涉及财政资金使用不诚信行为,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奖励条件:各项奖励具体条件及资料要求参照附件《奖励申请材料》。
三、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