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开展2021年“武汉名品”认定 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2018﹞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武政办[2021]114号)要求,持续加大“武汉名品”品牌培育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武汉名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名品”认定工作组织机构和承办机构
市质量强市办负责“武汉名品”认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委托市标准化研究院和有关第三方负责“武汉名品”认定具体实施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有国内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范围涵盖申报产品(服务);
(三)拟申报的产品(服务)有相应的执行标准,且执行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
(四)申报组织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的重点领域
具体参考《2021年度“武汉名品”认定指导性目录》。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明自身法律地位的相关材料;
2.《“武汉名品”认定申请表》;
3.《“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及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二)材料编制要求
1.提供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并在相应处盖章;
2.应按照制定的统一模板格式撰写,可根据申报组织的不同采用相应模板;
3.《“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中围绕产品(服务)的质量标准、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等方面展示自身优势和亮点。
五、申报截止日期
截止到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度“武汉名品”认定指导性目录
序号 |
行业 |
一级(分类) |
二级(目录) |
1 |
制造业 |
金属制品业 |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2 |
食品制造 |
烘焙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罐头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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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 |
蔬菜、瓜果、肉禽、水产、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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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酒、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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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造板制造 |
地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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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服装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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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汽车制造业 |
汽车整车、零部件及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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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业 |
物业管理 |
物业服务 |
9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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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快递服务及道路货物运输 |
物流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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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旅行社及游览景区管理 |
旅游游览和娱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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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住宿和餐饮业 |
餐饮服务 |
|
1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文化服务 |
|
14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零售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