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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关于推动光通信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武数经办[2021]9号
发布时间:2021-12-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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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通信产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双千兆”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推动我市光通信产业创新发展,强化我市在光通信领域的引领地位,制定如下政策。
1.加快推动光通信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能力平台设备购置、软件采购、关键技术引进、技术研发等方面综合给予分年度支持,按照中心建设进度、既定配套资金总额和市级分担比例给予资金预拨。 (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市经信局)
2.制定建筑物全光联接标准规范。制定我市住宅和商办建筑全光联接综合布线及施工标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规范”),在2023 年年底前实现各类新建楼宇 10G PON 端口全覆盖,光纤到房间、光纤到桌面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通信管理局)。
3.开展全光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在政务、工业、医疗、文教、交通、治安、金融、地产等领域,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内各类建筑及信息网络的新建或旧改工程,根据标准规范每年各推动建设3一5个F5G全光网试点示范项目,在 2025 年年底前逐步完成全市各类信息网络全光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局、市城建局、市房管局、市通信管理局)。
4.加强光通信产业链招商引资。对新引进的光通信企业,按企业税收贡献对其上年度实缴生产用厂房租金给予相应补贴;鼓励社会化招商引资和以商招商,对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光通信产业销项目的,给予投资方和引进方相应补贴和奖励。鼓励光通信领域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到我市创新创业,对在我市实现转移转化的重大创业创新项目,给予相应资助。(责任单位:各区 (各区人民政府/功能
区管委会,下同))
5.加大光通信高级人才引进奖补。对光通信企业技术研发团队核心成员税前年工资性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0 倍的,对其工薪地方贡献额超出 15% 的部分,给予企业引才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绩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各区)
6.加强对光通信产业投融资支持。进一步做强做实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拓展储备项目库,对光通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全方位投资,支持基金开展光通信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示范等方向的投资(责任单位:武汉产投集团、市经信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后实施,有效期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