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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开展2020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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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自认定起运行满三年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参加武汉市科技局组织的2018、2019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的示范机构不参加此次绩效考核。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26日--12月7日。
三、考核内容
按照《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6号)的规定,考核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近三年(2018-2020年)的运行绩效情况。
四、考核结果
1.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补贴30万元。
2.对满足考核对象条件的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为合格的,发文确认并予以授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应申报而未申报绩效考核的,取消其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资格;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绩效考核成绩可直接为合格(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关正式文件)。
3.满足考核对象条件,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的,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关考核结果的正式文件。经核实后,相应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市科技局2020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的成绩。
五、报送纸质材料时间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0年12月7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