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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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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
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确认,依据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突出我市五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和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相关的产业、企业,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信息网络、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以及现代服务等产值较高产业、企业。对于难以把握的申报企业,可结合各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申报企业的产业领域、税收水平、企业规模、技术先进性等因素,由区人社部门会同发改、经信、税务等有关部门确定。
二、培训内容
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主营业务范畴的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转岗转业培训。培训工种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四、五、六大类中细类职业(工种)。
三、培训方式
企业可采取集中教学、线上线下结合、师带徒等方式,提升职工专项岗位技能。开展线上培训可依托企业自主线上平台(须提交自有线上培训平台资料)。
四、培训师资
依托在线培训平台组织学习,培训课程为平台录播课程,不需要提交师资情况。企业自行录播、直播授课或开展线下集中授课培训,需提交授课教师资质信息,包含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由企业出具授课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水平能力证明。
五、补贴标准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六大类中细类的职业(工种)按照每人280元给予企业补贴;第四、五大类中细类的职业(工种)按照每人200元给予企业补贴。培训时长不少于20课时,每个学时45分钟。
六、培训审核
(一)申请开班
1.提交开班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培训前向所在区人社部门以电子文件提交开班申请材料(纸质材料邮寄到受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培训。
2.开班申请材料: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申请报告②《企业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含培训计划)③学员名册④劳动合同复印件(数量较大可提供扫描件)⑤企业营业执照。
3.落实培训计划。各区人社部门受理企业开班申请,经组织审核后印发开班培训通知,企业按计划组织培训。培训受理部门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查看培训台账记录等方式,督导培训计划落实。
(二)申请补贴
1.预支培训资金。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开班后,可向受理部门申请预支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
2.补贴资金申请材料:①补贴资金申请报告②参加培训考核验收学员名册及考核成绩③线上授课记录证明材料(线上培训过程后台记录)④不少于5次培训授课视频⑤承训单位诚信承诺书⑥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3.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各区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培训补贴信息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承训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七、补贴审核资料保管
补贴申报审核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单独保管的视频资料)由申请单位和受理审核的区人社部门存档保管,保管期限自完成补贴拨付之日起计算,期限5年,保管期满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