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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关于征集2019年供应链体系建设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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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陕西省工信厅、省政务数据服务局、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9年供应链体系建设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通知》(陕工信发〔2019〕110号),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政发〔2019〕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8〕47号)精神,加快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陕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征集2019年供应链体系建设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对在陕供应链管理企业、电子和汽车等生产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基于省级秦云大数据平台建设或与秦云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与上下游相关联的供应商、物流企业、销售商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支持。
2、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对企业为主体承建的以落实陕政办发〔2018〕47号文件精神为目标、以整合共享已有基础设施、汇聚共享数据资源为基础、以推进“六个一”基础工程和智慧创新应用为主要内容的“优政惠民兴业”示范效果显著的市(区)级新型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基础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纳税。
2、申报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须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效果良好。
3、申报新型智慧城市公共平台和城市运行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须为建成或在建且201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2019年供应链体系建设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申请书(封面)。
2、陕西省财政资金申请表。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4、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5、申报企业“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6、申报企业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期限、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产生(或预期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7、申报企业2018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项目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有效发票、银行流水单,以及已发生的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付息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
10、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1、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还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复或备案(核准)文件。
12、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还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请高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19年6月4日前将相关项目申报资料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纸质资料一式六份,项目电子文档资料光盘一式三份。
附件:
1、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2、陕西省财政资金申请表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