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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关于开展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充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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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西安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落实“三次创业”系列优惠政策奖励,加快区内科技型企业发展,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结合西安高新区新的发展目标,目前,决定对2019年度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未申报政策奖励的区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放获证政策奖励申报平台。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及时按要求提交申报,仍未按时报送的企业将不再受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平台开放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17:00
二、平台受理对象
2019年度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未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获证政策奖励的区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