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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1-06-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时间:
2021-06-25 至 2021-07-26
资格要求: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从事行业领域应符合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汽车4大先进制造产业,5G、人工智能、增材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与云计算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会议会展6大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文化旅游特色产业等重点发展方向;
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政策内容:
(1)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引导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于入库成功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万元入库奖励。
(2)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家一次性奖励。
(3)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过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五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十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信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证明;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证明材料;
(4)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规模奖励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提供高新区税务主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营业收入过亿元、过五亿或过十亿元纳税证明;
②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均需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证明。
优秀雏鹰企业成长奖励
政策内容:
对成立时间2年内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优秀雏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该条款政策不能重复申请支持培育瞪羚企业相关政策。
申报信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020年度营业收入审计报告;
(3)2020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或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与主营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证书。知识产权包含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知识产权创造奖励
政策内容:
(1)对当年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每件给予4000元奖励。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授权满5年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件再奖励2000元;注册商标每件奖励500元。
(2)对申请PCT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后,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欧美日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其它国外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获得欧美日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获得其它国外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专利、商标支持不超过3个国家。
申报信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应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已经授权的,提交授权证书;
(4)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骑缝章。
企业技术改造奖励
政策内容:
对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方向的区内企业,其技改投资规模在500万-2.5亿元的项目,按其技改金额给予每家2‰的奖励;每新增投资5亿元,再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每家每年最多奖励100万元。
资格要求: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原则上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2)非财政投入项目;
(3)项目当年(技改)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
申报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技改投资项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3)5000万(含)以上项目提供一套表系统里12月206-1表(加盖单位公章);
(4)对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准确、真实性的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瞪羚企业认定及认定奖励
政策内容:
(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或1件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瞪羚企业。
①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营业利润增长率达到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8%的科技型企业。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营业利润增长率达到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科技型企业;
③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营业利润增长率达到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的科技型企业。
(2)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请该条款政策不能重复申请支持培育雏鹰企业相关政策。
申报信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019年、202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审计报告;
(3)2020年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近两年与主营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证书,知识产权均需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包含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提供其中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提供至少5件)。
工业企业 “小升规”奖励
政策内容:
对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
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为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不良经营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的先进制造业或非先进制造业工业企业。(不含区、县划转及“五上”专业变更企业)
(2)截至政策申报年度,申报单位同样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
(3)为保持政策延续性,2018年及2019年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次创业系列优惠政策》细则标准执行。
针对2018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已享受2018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资金兑现且2020年工业产值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现可申请2020年(第三批)兑现资金。
针对2019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已享受2019年(第一批)资金兑现且2020年工业产值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现可申请2020年(第二批)兑现资金。
申报信息:
(1)政策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0年12月带水印的B204-1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此表需加盖公章;
(4)对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准确、真实性的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企业安全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奖励
政策内容:
对主动完成安全和职业健康“三同时”或通过OHSAS18001认证的,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
资格要求: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安全生产“三同时”并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复的;
②完成职业健康“三同时”并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复的;
③通过O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并取得相关合法机构认定的。
申报信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批复文件或职业健康“三同时”批复文件或O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
激励企业提升效益奖励
政策内容:
(1)通过强化管理水平,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效率和盈利能力。对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实现“扭亏为盈”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营业务收入实现5000万元以上的(含5000万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00万元以上的(含2000万元),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上年度营业利润未出现亏损情况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营业利润率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的(含2个百分点),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营业利润率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的(含5个百分点),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且营业利润率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的(含5个百分点),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条款涉及的营业利润必须扣除政府财政支持部分。
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为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不良经营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单位当年度达到政策标准,上年度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报送有全年基数(不含月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截至政策申报年度该单位同样在库。
申报信息:
(1)政策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19年12月、2020年12月带水印的B203表(财务状况),此表需加盖公章;
(4)对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准确、真实性的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技改新入库奖励
政策内容:
对当年新入库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资格要求:
(1)原则上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2)非财政投入项目;
(3)项目当年新入库且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
申报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技改新入库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对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准确、真实性的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奖励
政策内容:
对当年获批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企业,按照获批合同总金额给予1:1的配套支持,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信息:
(1)政策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获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获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中央财政经费到款证明、银行入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对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准确、真实性的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连续三年获得AAA级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奖励
政策内容:
着力打造企业诚信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对连续三年进行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并连续获得AAA级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申报信息:
(1)线上填写政策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连续三年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4)与信用服务机构签署的三年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协议;
(5)连续三年支付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费用的发票凭证;
(6)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展奖励
政策内容:
(1)对当年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含)-1亿元、增速超过30%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当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增速超过25%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每家2000元奖励,每家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对当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10亿元、增速超过20%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每家4000元奖励,每家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对当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30亿元、增速超过20%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每家6000元奖励,每家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
(5)对当年营业收入在30亿元(含)以上,增速超过15%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6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每家8000元奖励,每家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申报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提供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0年12月带水印的F203表,此表需加盖公章;;
(3)2020年财务报表;
(4)202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
(6)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准确、真实性的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支持技术合同交易奖励
政策内容:
对当年新增技术合同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新增部分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发票增量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按照发票增量的1%进行奖补;
发票增量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按照发票增量的2%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超过35万元;
发票增量5000万元以上,按照3%进行奖补:
①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②1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奖补金额不超过45万元;
③10亿元以上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年度技术交易额基数的核定,以认定日期在当年度内的所有技术合同为准(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四类),年度技术交易额基数是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认定的所有技术合同为准。当年新认定的技术贸易企业,以50万元为基数,计算新增技术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最终确认,以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实际技术交易数据为准。
申报信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技术贸易奖励申请表(点击“立即申请”,在线填报);
(3)当年和上一年度技术合同认定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技术合同认定页(写认定结论并盖认定机构章页)原件及复印件;
(4)当年和上一年度已认定的技术合同相关发票申报明细表(见附件);
(5)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