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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装修补贴申请

发布时间:2020-08-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鼓励社会力量在自贸片区建设众创空间,经认定新设立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在认定半年内,可申请每平方米200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装修补贴。
一、事项名称: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装修补贴。
二、申报对象: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新设立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
三、申报条件:
申请装修补贴的众创空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众创空间须经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备案)为市级以上众创空间;
2、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为2018年9月1日后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并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补贴标准:
在认定半年内,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装修补贴,最高申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装修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认定文件1份;
4、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装修合同、验收报告及装修费用发票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5、众创空间运营状况年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6、年度纳税证明1份。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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