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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组织台湾青年来厦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奖励申请
发布时间:2020-08-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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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青创基地平台运营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台湾青年来厦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考取大陆执业资格证书。年度培训量(以取得证书为准)超过50人次的,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超过100人次的,给予8万元奖励;超过200人次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一、事项名称: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或有关机构组织台湾青年来厦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奖励。
二、申报对象: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组织台湾青年来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青创基地平台运营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组织等。
三、申报条件:
申请培训奖励的机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及纳税均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018年起,每年组织超过50人次的台湾青年(18-45周岁)来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
四、补贴标准:
年度培训量(以取得证书为准)超过50人次的,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超过100人次的,给予8万元奖励;超过200人次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组织台湾青年来厦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奖励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申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年度组织台湾青年来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方案或情况报告1份;
4、经培训获取职业技能证书的台湾青年名单及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