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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开展2021年微型企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项目介绍
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四类人群”创业者在北碚区域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创办的区级鼓励类微型企业,可以申报1万元的创业补助。
二、支持领域
1、文化创意产业
2、节能环保产业
3、特色效益农业
4、制造加工业
5、旅游配套产业
6、现代服务业
三、支持对象
  凡在北碚区域内投资创业的创业者(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且属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四类人群”创办区级鼓励类发展行业的微型企业。
四、申报条件
● 创业者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获得国家专利授权,且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长从业经历(20年以上)或较高知名度的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男性可放宽至70岁,女性可放宽至65岁。
● 行业规模:所属行业为区级微型企业产业指导目录所含鼓励类行业,且符合行业规模标准的企业: 
重庆市北碚区开展2021年微型企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 出资比例:属于“四类人群”的创业者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者出资额的50%。
● 注册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设立的区级鼓励类微型企业。
● 其他:
(1)除入驻孵化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工业园区外,微型企业须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
(2)创业者无其他在办企业,并且未享受过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含资本金补助)。
(3)创业者夫妻双方均符合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只能对其中一人给予创业补助。
(4)按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微型企业应当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5)企业正常从事经营活动,申报时未列入“微型企业停业歇业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异常经营名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3—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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