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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组织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
发布时间:2021-09-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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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队伍,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带动更多农民增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云阳县辖区内登记注册,主要从事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企业、合作社。
2. 企业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3. 从事种植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从事养殖业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万以上。
4. 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订单收购、土地流转、技术指导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50户及以上,其中直接带动脱贫户5户及以上。
5. 企业采购或销售当地农产品占总经销量的70%以上。
6. 企业有盈利,资产负债率60%以下;依法缴纳税金及保障金,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产品产销率90%以上。
7.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农业设施用地政策等。
8. 休闲农业应具备食宿、观光、娱乐、采摘、垂钓等服务功能,进园道路、停车场、观景台、接待设施等配套较完善。
二、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择优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1. 《云阳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信用报告
4. 带动脱贫户明单(附件2)
5. 企业基地、厂房、产品照片
6. 畜禽养殖企业要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境保护许可,种植企业原则上提供“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加工企业原则上提供“SC”许可认证。占用设施农业用土地的需提供设施用地备案材料。
各企业要据实申报,各乡镇(街道)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避免谎报虚报。
以上资料需报送电子件和纸质件,申报表电子件发送至邮箱2873108223@qq.com。纸质资料一式3份,其中乡镇留底一份,2份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602办公室。
三、其它
申报县级龙头企业的单位优先享受项目扶持、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