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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组织申报疫情稳岗稳产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0-07-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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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加工制造业企业渡难关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疫情稳岗稳产扶持专项资金,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渝北区自主板块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二)申报企业须在渝北区自主板块有固定生产的厂房(含租用)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环保、安全要求。
(三)近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不纳入扶持范围。
(四)申报企业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产出同比分别达到2019年一季度、上半年的70%、100%,2020年用工(参保人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
二、实施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19年产值(制造业)、营业额(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扶持,50亿元(含)至100亿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扶持,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扶持,1亿元(含)至10亿元给予不超过30万元扶持,1亿元以下的规上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企业实际已处于停产状态的,不予扶持。
三、申报材料
1.《渝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加工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附件2);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2019年一季度、上半年和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产出资料;2019年升规企业,需提供2019年纳税申报表,无同期数情况,需提供2019年一季度、上半年纳税申报表。
4.2020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每月用工情况资料(参保人数);
5.2019年产值或营业收入资料。
四、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0日前,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提交区经信委经济运行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