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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2020年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申报认定

发布时间:2020-05-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01、主体条件
两江新区直属8个街道范围(鸳鸯街道、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礼嘉街道、金山街道、康美街道)内符合《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1)规定的基本功能、认定条件,且自愿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能够为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专业有效的创业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培育、服务及壮大入园企业主体功能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02、必要条件
(一)园区可使用场地(场所)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二)园区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20个,其中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数量不低于园区总入驻企业数量的50%;
(三)园区正常运营,并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
(四)园区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五)2020年度(申报截止日之前),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无超过2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事件。

03、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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