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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重庆市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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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
(一)技术改造提升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模式对现有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和组织模式进行技术改造提升。
申报条件:2019 年设备投资(含软件、硬件)不低于 100 万元,设备投资进度 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数字化装备普及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使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仓储与物流装备等更新数字化装备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部署在线监控(检测)和连线控制系统,推进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加快装备、生产线、车间和工厂向自动化数字化迈进。
申报条件:2019 年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不低于 100 万元,设备投资进度 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智能制造试点
支持方向:每年重点培育 1 个智能制造试点项目,支持本地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与试点项目开展合作。
申报条件:2019 年列入区级智能试点项目,与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合同结算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2019 年通过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
补助标准: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五)企业“上云上平台”
支持方向:工业企业应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平台服务,开展“上云上平台”。
申报条件:大型企业自建私有云或应用混合云平台服务的,2019 年云服务租用费用、平台建设费用和相关硬件设备的投资不低于 100 万元;中小型企业应用公共云平台服务的,2019 年平台应用服务费用、应用开发费用和相关硬件投资不低于 20 万元。项目投资进度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工业互联网建设
支持方向:(1)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应用标识注册备案、分配解析、授权认证、数据备份、统计分析、安全监测、展示体验等平台及配套设施。(2)支持工业企业应用新型网络技术和智能网关、边缘计算设备改造升级企业内网。(3)支持工业企业应用 ERP、MES 等信息系统集成融合、云化改造和迁移。(4)支持供应链协同管理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在线支持(信息增值、远程运维)服务等制造+服务新模式。
申报条件:方向(1)(2)(4)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19 年云平台服务、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不低于 100 万元,方向(3)2019 年项目投资(包括软件购买、信息服务、相关硬件设备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 50 万元,项目投资进度 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
申报条件:2019 年列入国家、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
补助标准:列入国家、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提高综合实力
(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方向:“江津工业企业二十强”。
申报条件:获评 2019 年度“江津工业企业二十强”企业。
补助标准:按企业2019年区级税收留存部分净增量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若企业无税收增量,入库税金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50万元,入库税金1亿元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
(九)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支持方向:“江津工业企业二十快”。
申报条件:获评 2019 年度“江津工业企业二十快”企业。
补助标准:按企业2019年区级税收留存部分净增量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10万元。
(十)产业链培育
支持方向:在江津区注册的工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平台等形式,带动区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实现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体系就地链接。
申报条件: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 5 亿元以上工业龙头企业,2019 年度采购在江津区注册的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累计新增采购结算额 1000 万元及以上。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当年新增配套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龙头企业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十一)企业升规培育
支持方向:2019 年度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并升规入统。
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支持工业绿色发展
(十二)节能减排改造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参照《重庆市重点节能技术和设备推广目录》《重庆市工业节水技术推广目录》《重庆市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目录》等实施节能减排或环保改造并取得成效。
申报条件:2019 年项目投资不低于 30 万元,项目投资进度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6%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支持方向: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
申报条件:2019 年获评国家或重庆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相关示范名单。
补助标准:按市级以上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
四、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
(十四)质量奖奖励
支持方向: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提名奖、江津质量奖。
申报条件:2019 年获评国家级、重庆市级、江津区级质量奖。
补助标准:新获中国质量奖,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提名奖,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江津质量奖,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十五)品牌培育奖励
支持方向: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新获地理标志产品,新创重庆名牌产品、重庆知名产品。
申报条件:2019 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成功获评地理标志产品、重庆名牌产品、重庆知名产品。
补助标准: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创重庆名牌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创重庆知名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户企业当年申报不超过3个产品。
(十六)获得创新成果奖励
支持方向一:重庆市重大新产品奖励。
申报条件:2019 年新认定重庆市重大新产品。
支持方向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2019 年新认定或评价为优秀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认定或评价为优秀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补助标准:评定为重庆市重大新产品,除按照市级要求配套补助外,再给予最高5万元/件奖励,单户企业当年累计不超过15万元。对新认定及评价为优秀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及评价为优秀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十七)标准制修订奖励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牵头或主导制修订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申报条件:2019 年工业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在企业排序中列前两位。
补助标准:对工业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按市级以上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
申报时间:2020年 6 月 12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