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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企业人才激励七条

发布时间:2020-04-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企业从区外引进,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简称“双一流高校”),为我区急需紧缺且表现优秀的,可一次性享受每人5万元安家补助。

二、年遴选一批“优秀企业家”,连续三年获评“优秀企业家”称号的,授予“杰出企业家”称号,分别给予1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三、当年入库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工业企业的高管人员(副总及以上),按实交个人所得税江津留成部分全额补助给个人。

四、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委组织部审定同意,企业出资选派“高精尖缺”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中国企业领军人才培养”等定向培养项目,按照出资学费或培训经费的30%补助企业,每户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

五、针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或知名教授专家到津讲座培训,组织高管人员(副总及以上)到国内外品牌企业参观考察,鼓励高管人员(副总及以上)到境外考察学习,按照学习考察经费50%给予补助,每人每次不超过2万元,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2人次。

六、为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个人健康管理服务机制,每年组织体检。每户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高管人员(副总及以上)以及“津工精匠”获奖者免费通行四面山景区,同行者可享受5折优惠。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高管人员(副总及以上)以及“津工精匠”获奖者的子女由区教委安排就读区内公立中小学及幼儿园。

七.经区委组织部审定同意,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人才培养项目师资、场地租赁等费用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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