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重庆市资助项目 > 重庆市各区资助项目 >

重庆市大足区关于开展2020年“大足英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进一步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根据《关于印发〈“大足英才”遴选及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9〕66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大足英才”评选活动,请全区各行各业人才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拟在全区范围内评选10名企业(含企业家、管理人才、科研人才、技能人才)、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文化(含文化艺术、旅游、石刻研究)等领域优秀人才。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依法在大足纳税。

2.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3.企业人员原则上应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事业人员原则上应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申报人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满1年。

4.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与推荐单位合作已满1年相关证明资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大足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依法经营;在大足区依法纳税且达到一定额度,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报办法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或以个人身份直接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11月19日18:00前,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签字盖章)和电子档(U盘拷贝)一并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企业类由区经济信息委、商务委等单位统筹负责,医疗卫生类由区卫生健康委统筹负责,教育类由区教委统筹负责,农业类由区农业农村委统筹负责,文化类由区文化旅游委统筹负责,其他类由区委人才办统筹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

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如下:(1)申报人填写《“大足英才”申报书》(附件2),一式10份,提供电子档。(2)申报人提供“大足英才”申报佐证材料参考目录(附件3),一式10份,提供电子档。(3)用人单位填写《“大足英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3份,提供电子档。(4)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与推荐单位合作已满1年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评选流程

1.资格审查。11月30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资格审查、人选公示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报送至区委人才办;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完成专业评审专家推选工作。12月7日前,由区委人才办牵头负责核查申报人相关情况(包括核查申报人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网络负面舆情等情况)。

2.评审评选。12月14日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完成专业评审工作。12月7日至12月14日期间,区委人才办统筹负责网络评选工作。

3.确定入选名单。12月底,由区委人才办提出“大足英才”建议人选名单,经相关会议审议确定,完成社会公示,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五、激励保障

1.成功入选的“大足英才”,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管理期内,“大足英才”作为区级领导联系服务对象,优先推荐参加国家、重庆市相关高层次人才评选。区委人才办不定期组织“大足英才”参加专题培训、座谈交流。

2.成功入选的“大足英才”,管理期内在大足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一次性享受30万元购房补助,同时符合大足区产业人才支持政策的就高享受奖励。

3.成功入选的“大足英才”,管理期内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资助。

4.成功入选的“大足英才”,管理期内可免费享受1次区委人才办组织的国内市外休假疗养。

5.成功入选的“大足英才”,管理期内每人每年提供1次三甲医院体检;由三甲医院指派1名副主任以上医师作为医疗健康顾问。

6.成功入选的“大足英才”,管理期内配偶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到大足区工作的,由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部门商相关单位在我区现有空编内妥善安置;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在大足区存在就业困难的,积极推荐帮助就业。

7.成功入选的“大足英才”,管理期内其子女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择校入学,具体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1.入选重庆英才及相当层次以上的人才不再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一类人才,不可多渠道申报;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人若有重复申报的,发现后取消申报资格;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给予用人单位通报批评。

3.已入选的“大足英才”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确需转换的应征得区委人才办的同意。

4.已入选的“大足英才”支持期满后不得在评审、评估、评奖中继续使用称号,使用称号时需要注明入选年度。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