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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开展2018年、2019年区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落实优惠政策,助推工业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同时开展2018年、2019年区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截止,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二、政策依据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复产达产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2020〕11号)、《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财办〔2019〕10号)、《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合川经信发〔2019〕16号)
三、申报说明
(一)大数据产业发展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入正式发票、2020年企业财务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二)软件服务业发展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软件服务业发展)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入正式发票、2020年企业财务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三)人工智能及物联网发展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人工智能及物联网发展)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入正式发票、2020年企业财务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入正式发票、2020年企业财务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五)汽车电子
申报企业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汽车电子)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含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实施目标及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预期效益分析)、项目投入发票复印件及清单、完工项目须提供审计报告、2020年3月企业财务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六)主导产业补链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导产业补链)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含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实施目标及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预期效益分析)、项目投入发票复印件及清单、完工项目须提供审计报告、2020年3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改造提升)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含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实施目标及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预期效益分析)、项目投入正式发票、完工项目须提供审计报告、2020年3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八)工业绿色发展
填报《工业绿色发展补助申报表》和《项目申报书模板》。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九)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2018年-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表(2018-2019年)》,并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十)研发经费投入奖励
分别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研发经费投入)申报表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研发经费投入)申报表2019年》,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研发经费投入报统证明、2020年3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等资料。
(十一)创新主体培育
2018年-2019年获批工信部、财政部授予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2018-2019年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2018-2019年)》,并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十二)园区品牌创建
2018年、2019年工业园区无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也未获批市级智慧园区,故本次不予申报。
(十三)企业品牌创建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品牌创建)申报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列入国家或市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获批国家或市级信息化示范企业需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或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的截图,已通过国家级两化贯标评定认证或市级两化贯标评估(两化贯标示范)企业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十四)企业上市奖励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企业上市奖励申报表》,并提供上市挂牌前(股份制改革前)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市挂牌后(股份制改革后)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权单位批准同意企业上市挂牌的有关批文复印件企业成功实现挂牌上市的代码佐证材料,企业通过上市挂牌交易平台实现了股份交易、以及通过股权已经实现融资的具体金额(定向增发股票融资金额、股份或股票交易金额、股权质押贷款金额、发行可转债金额)佐证材料。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多头申报。
(十五)规模工业企业贷款贴息
填报《重庆市合川区规模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重庆市合川区规模工业企业贷款情况明细表,并提供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凭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纳税80万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多头申报。本次申报为2018年贷款贴息,2019年贷款贴息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待2019年市级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后再通知进行申报)。
   (十六)梯级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填报《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补贴申报表》,并提供企业当年12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产值数据。
(十七)优质存量企业
申报税收增长奖励。
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计划一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合川府办法〔2018〕48号),凡符合《合川区优质存量企业成长支持计划2018年实施方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报《合川区优质存量企业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8年、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2018年度增值税及附加申报表和相应缴税凭证复印件、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申报表和相应缴税凭证复印件,2019年度增值税及附加申报表和相应缴税凭证复印件、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申报表和相应缴税凭证复印件。
申报数字化车间认定奖励。
2018-2019年获得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认定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数字化车间)申报表(2018-2019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八)工业企业开拓市场
1.填报《区内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专题)展览会奖励申报表》,并提供正规展位费付费凭证复印件。
2.填报《区内工业企业配套采购奖励申报表》,并提供配套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货发票复印件。
(十九)专业诊断服务
2019年实施数字化诊断服务的企业,填报《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业诊断)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业诊断报告、项目投入发票复印件及清单、2020年3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等资料。同一事项,不重复、多头补助。
(二十)支持镇街(组团)服务工业
因未正式出台《2019年合川区工业发展考核办法》,无法对镇街、组团服务工业情况进行考核,故本次不予申报。
    (二十一)支持工业企业升规
填报《支持工业企业升规补贴申报表》,并提供企业当年12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产值数据。
(二十二)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建行合川支行“助保贷”业务、邮储银行合川支行“银园贷”、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贷款等属于日常性事务,不需要此次集中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到辖区内每个企业,以免影响企业申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申报事项和申报资料务必真实,装订成册,申报资料经有关部门(见表格)、镇街(园区组团)等单位初审并签属意见后上报2份至合川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接件中心(重庆市合川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合川区希尔安大道1024号或行政服务大厅B区3楼75号窗口)。
(三)近三年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及其他性质严重的行政处罚,不纳入支持范围。存在欠税欠费(非税)、应缴未缴或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拟兑现时整改未到位的,不纳入支持范围。特殊情况由政府审定后办理。

(四)单个企业申报事项不超过3个。


附件:2019年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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