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重庆市众创空间发展状况和运营绩效,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按照《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9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原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287家市级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1),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运营情况。
二、评估标准
本次绩效评估按照《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指标》(附件2)执行。
三、评估流程
(一)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如实填写《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申报书》(附件3),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1份装订成册,交由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于7月31日前报送至重庆孵化器协会(可邮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52984777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评估资料进行会议评审并实地考察,根据专家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意见确定绩效评估结果。
(三)市科技局将审议通过的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结果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结果应用
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市科技局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等级对众创空间进行激励与约束,其中,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再次评估仍不合格则取消“重庆市众创空间”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级众创空间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估工作,按时提交绩效评估资料,如众创空间名称或运营机构发生变更,则以新的众创空间名称或运营机构名称进行填报,并附上变更说明。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核对本辖区参评众创空间名单,并及时通知各单位填报资料,如有众创空间运营场地搬迁出本辖区或有其他异议的,请及时反馈信息。
附件:1.参加评估的重庆市众创空间名单
2.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指标
3.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申报书
2020年6月8日
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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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模式 |
众创空间运行模式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
管理机制 |
建立完整、规范的项目准入及退出机制,投资基金管理机制等规章制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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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统计 |
众创空间2018年至2019年参与火炬统计情况(含半年报及年度统计,共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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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能力 |
孵化场地面积 |
孵化服务场地设立在重庆市辖区内,不低于500平方米 |
孵化服务人员数量 |
众创空间专职孵化服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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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创业服务专业培训的从业人员数量 |
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中,接受过创业服务专业培训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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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签约创业导师情况 |
考核期内聘请专兼职创业导师,为入驻企业及团队提供咨询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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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情况 |
考核期内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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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签约创业服务机构的数量 |
考核期内与投资、担保、会计、法律等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孵企业及团队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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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绩效 |
入驻企业及团队数量 |
截至填报日期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数量,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
考核期内载体内新增注册企业数量 |
考核期内在众创空间场地内注册的孵化企业,包括在孵和目前已迁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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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新增科技型企业数量 |
考核期内进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孵化企业,包括在孵和目前已迁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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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获得投资的在孵企业数量 |
考核期内获得投融资的孵化企业,包括在孵和目前已迁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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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典型孵化服务案例 |
考核期内为孵化企业及团队提供投融资、市场、知识产权等服务支持,帮助企业及团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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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企业及团队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数量 |
考核期内在国家级、市级、区级创新创业赛事活动上获奖的孵化企业和团队,包括在孵和目前已迁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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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具备专业技术服务的能力 |
拥有以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加工试验以及专业技术培训、咨询为重点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能为入驻企业及团队提供研发设计、模型加工、检验检测、小中试生产、样机制造等专业化服务 |
具备国际化合作交流的能力 |
建设跨国基地、办事处,开展人才、项目、资金、技术、培训等多种为在孵企业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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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在孵企业或目前已迁出企业在考核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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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是否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租金或服务费减免等 |
在新冠病毒疫情前,原本就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提供免租的众创空间,不计算为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