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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龙头企业配套产业链培育提升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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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平台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实现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体系就地链接。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的制造业产业链龙头企业,或企业上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亿元;
(2)申报单位以独立法人进行申报,也可以企业集团形式进行申报,但企业集团内独立法人不得重复申报;
(3)2019年7-12月龙头企业本地采购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新增采购结算额5000万元及以上。
补助标准:
按不超过新增配套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
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中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申报单位主要生产产品、销售经营情况,本市为其配套企业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等;另提供2018年7-12月和2019年7-12月采购市内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单位目录清单/表格(含配套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规格、购买数量、购买产品金额等),2018年7-12月、2019年7-12月采购市内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凭证统计表(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产品名称、发票号码、发票金额(万元)、凭证编号、对应发票编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