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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励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7号)、省工信厅《关于发布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标杆企业及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9〕187号)、省工信厅《关于做好企业上云上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19〕11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三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30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满一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项目申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详情
1.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应用等。
2.申报条件
入选工信部发布的应用典型案例和省工信厅发布的福建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第一批)。
3.申报材料
(1)福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励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
(3)入选工信部发布的应用典型案例、省工信厅发布的应用标杆企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4.补助标准

给予30万元奖励。

三、申报截止日:为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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