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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19年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市级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中标奖励项目
1.申报企业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同)
(1)已列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市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申请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参与本省其他地市或省外(不含国外、境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3)企业中标合同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2019年底前实际履行合同收入款项已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若项目所需资金超出本年预算,市级专项无法调剂安排时,则按实际履行率从高到低选优兑现)。
2.奖励标准
按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3.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中标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1);
(4)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项目中标合同(复印件);
(6)收到货款银行转账等相关凭证(复印件);
(7)信用承诺书(附件3)。
(二)支持市行业协会等机构举办“手拉手”、促销活动项目
1.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对举办全市性、行业性的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且参会企业达30家以上的,每场次给予牵头组织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请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填写的;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组织活动方案报告文件、活动通知、推介对接具体内容材料;
(5)参会企业代表签到单及其联系方式;
(6)活动现场照片;

(7)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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