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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内容
2021年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市监规〔2019〕10号。
三、资助数量 
支持我市版权产业发展,开展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的培育,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该项目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示范单位项目不重复资助。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含3年,成立时间计算截至申报受理截止日);
(二)具有较高的版权意识,建立了版权管理制度,设立了版权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专职版权管理人员数量5人以上(含5人);
(三)版权登记总量不低于100件,上年度版权登记量同比增长不低于10%;
(四)积极开展版权的产业化运营,上年度版权相关产业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五)尚未被认定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1.企业申请人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将由系统后台进行信息核实。非企业申请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材料,提交形式为原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申请人自行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模板,以下简称系统模板)、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委托代办机构共同出具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模板)、代办机构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代办机构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和代办机构双方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企业申请人需提交人民法院公告网有关法律状态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网络页面全屏截图后打印,在打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上述1至3项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须全部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再上传申报系统。文件名格式为“申请资助类别_申请人名称_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例如“2021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_深圳市XXX公司_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三)版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相关材料
1.版权管理制度相关材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管理机构工作制度(含版权日常管理职责设定情况等)、版权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与组织机构图、版权资产管理制度、版权保护工作制度(机制)、版权宣传培训制度、版权创新激励制度、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版权业务发展规划或目标等。
提交形式为每个制度文件对应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格式为“申请资助类别_申请人名称_制度名称”,例如“2021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_深圳市XXX公司_版权XX制度文件”。全部制度文件汇总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格式为“2021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_深圳市XXX公司_版权管理制度材料”,将此文件夹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申报系统。
2.版权管理人员相关材料包括:专职版权管理人员列表(参照系统模板)、每位专职版权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如有)、近3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社保缴纳单位为资助申请人),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多份材料须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再上传申报系统。文件名格式为“2021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_深圳市XXX公司_版权管理人员材料”。
3.上述第1至2项证明材料置于同一ZIP格式压缩文档内,以“版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相关材料”命名并上传至系统。
(四)版权登记证书相关材料
根据《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有关规定,提交版权登记量及有关部分证书的证明材料。
1.提交申报声明(参照系统模板),如实填报申请人的版权登记总量,并提交版权登记总量至少100件的证明材料。
2.提交2019年度、2020年度版权登记列表(参照系统模板,提交word文件),并附相应版权登记证书,提交形式为每个版权登记证书对应一个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版权登记号,著作权人信息应与资助申请人名称一致。
上述材料以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
(五)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版权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版权营业收入、版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纳税额、版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净利润、版权年度投入经费等。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和申请人公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
(六)相关证明材料
1.版权保护工作材料:版权维权有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决、仲裁裁决、纠纷调解等有关案例的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名为证明材料名称。多份证明材料应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为“版权保护工作材料”。
2.版权运用工作材料:版权交易、质押贷款等有关版权运用工作的证明材料,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名为证明材料名称。多份证明材料应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为“版权运用工作材料”。 
3.版权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或者市级有关版权奖项或认定证明文件,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名为奖项名称。多份证明材料应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为“版权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六)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时间:2021年4月22日(14:00)至2021年5月10日(18:00截止)。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在指定申报系统完成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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