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深圳市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市监规〔2019〕10号。
三、资助数量
实施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资助标准如下:全市每年评选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
四、申请条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策划及组织相应宣传活动的资质,并有相应知识产权宣传的经验;
(三)申请宣传的项目主题应包含知识产权工作及成果的宣传推广、公益广告等,并形成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四)符合2021年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宣传方向。
2021年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宣传方向具体参照2021年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清单。
五、不予资助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1.企业申请人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将由系统后台进行信息核实。非企业申请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申请人名称等事项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申请人无须额外提交证明,非企业申请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文件,提交形式为原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申请人自行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模版)、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委托代办机构共同出具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模版)、代办机构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代办机构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和代办机构双方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企业申请人需提交人民法院公告网有关法律状态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网络页面全屏截图后打印,在打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申请人需将上述1至3项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上传至系统。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1.宣传活动人员/团队成员,应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对应的学历、专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以每名人员为单位,将上述证明文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将所有工作人员证明材料的pdf格式文档置于一份zip格式压缩文档内,并以“宣传活动人员信息”命名,统一上传申报系统。
2.宣传活动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背景、目的、具体实施规划、任务目标、受众群体、预期取得成果等,上述文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3.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主体目标、工作内容、具体实施规划等(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上述文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4.最终将上述1-3项中的文件统一形成zip格式文档,并以“宣传活动策划具体实施方案”命名,统一提交系统。
(四)过往开展宣传项目的相关材料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宣传项目文件、照片等证明材料,属于同一项目证明文件存储于同一文件夹,并以相关项目名称命名,最终形成zip格式文档提交至系统,如存在多份项目的证明文件,属于同一项目证明文件存储于同一文件夹,并以相关项目名称命名,最终应当形成一份zip格式文档,并以“过往开展宣传项目相关材料”命名,统一提交至系统。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五)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时间:2021年4月22日(14:00)至2021年5月10日(18:00截止)。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在指定申报系统完成提交即可。
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意识提升资助项目清单
1、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的重点工作,结合建党100周年,利用深圳市委机关党报的政治站位,推广宣传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运用宣传;利用党报的资源优势,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栏目。
2、借助央媒平台在全国范围(海外)进行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的宣传推广,开设“知识产权看深圳”专栏;策划知识产权相关的科普工作,并在国内和海外进行宣传,提升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行示范效果。
3、加强与国家业务的对接交流,利用本地优质创新创意企业资源,利用网络、新媒体在年轻群体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
4、以创新创意的宣传形式,向社会传达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分享知识产权成果和经验,动画短视频制作,将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更全面、更精彩的呈现和传达给到社会。
5、通过深广电平台,策划、制作知识产权专题报道宣传推广 。
6、通过权威新闻平台进行知识产权网络宣传,以图文+视频的线上宣传形式,解读知识产权最新政策及方针,利用平台大数据对人群及区域进行精准推送宣传;开发深圳知识产权官方网站,网站需满足图文、视频形式信息发布需求,用于发布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动态及权威政策解读,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官方阵地。
7、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青少年圳行动”深圳市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零距离参访系列活动,以“科普小课堂+走访参观”的形式,向青少年儿童介绍深圳知识产权促进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多形式、多渠道扩大活动影响力和知晓度;打造《青少年知识产权网上课堂》栏目。
8、在建党100周年期间,线下对知识产权形象宣传,以公交车、LED屏的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宣传。
9、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的重点工作,通过本地官方新闻网站、微信微博平台,重点打造品牌栏目,策划制作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宣传片,对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工作进行推广宣传。
10、宣传策划2021年深圳知识产权(专题)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宣传片、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宣传视频、知识产权促进成果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