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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办理2020年商标注册资助、著作权登记资助领款手续

发布时间:2021-11-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2020年商标注册资助、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经审核,共计4,087个资助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2),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款办理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助领款手续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
办理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开始,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将视为申请人放弃领款。
二、领款信息确认请领款人通过查询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project-list,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资助申报系统,点击右上角“我的申请”中“领款信息确认”模块,“填写资助资料”,进入领款信息页面确认领款账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一)资助领款人名称发生变更时,点击“变更后名称”,在出现“现名称”界面的一栏中,填写变更后的名称;
1.领款人为企业时无需提交变更证明;
2.领款人为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律所、社会团体需要上传领款人名称变更证明并加盖公章;
3.领款人为个人需要上传名称变更证明并签字;
(二)开户行账号请填写银行户主名与领款通知中公布的领款人名称相符的、账户状态正常且能顺利收款银行账号(请提供基本账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三)开户行名称只需选择对应银行的深圳市分行即可;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提交具体办理领款业务的联系人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领款人点击确认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所填账户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领款人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二)确认提交账户信息后,请在“我的申请”中留意办理状态,如有补正提示,请及时补正。如未及时补正视为领款人放弃领款;
(三)资助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拨付,请留意查看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到账情况;
(四)用于办理领款手续的开户行账号请提供基本账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附件:

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020年商标注册资助领款名单/uploads/allimg/211119/1-2111191I953931.xlsx

2.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020年著作权登记资助领款名单/uploads/allimg/211119/1-2111191I9595J.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