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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开展2021年度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现场复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7〕12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人员组成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联合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各区(新区、合作区)农业主管部门、局相关业务处室和行业专家组成复核工作组对初审通过的认定与监测企业进行复核。
二、现场评审工作范围
经第三方初审,纳入复核工作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企业共34家(见附件1)。其中,渔业和林业企业共4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复核工作。
三、现场复核标准
依照《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评分标准,具体详见附件2。
四、其他内容
(一)请纳入复核工作的认定与监测企业积极配合我局有关工作,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认定与监测材料,具体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辖区局按照认定与监测企业归属区(见附件1),配合市局开展复核工作,具体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企业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企业经营地址

所属区域

1

深圳市昆商易糖供应链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市场带动型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深圳文化创意园)AB座A306A

福田区(4家)

2

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生产型企业(林业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市花路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49层

3

深圳市好伙计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A座301

4

深圳市瑞利来实业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429栋兄弟高登广场西面503

5

深圳市中吉号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生产型企业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新秀路新秀村瑞思国际大厦A座2406

罗湖区(4家)

6

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华都园大厦7楼

7

深圳市德兴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生产型企业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汇处东北侧深业泰富广场A座1505A-E

8

深圳市五谷丰米业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西货场西二仓102

9

深圳市富炜城投资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生产型企业渔业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深盐路20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沙头角片区保发大厦3层3D01

盐田区(1家)

10

深圳市合口味食品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加工流通型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路招商大厦501-507A、528-530、537-539

南山区(1家)

11

深圳花田盛世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农业科技研发及农业新业态型企业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100号花田盛世

宝安区(4家)

12

广东天地和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社区杨贝吉祥工业区综合楼2栋101

13

深圳市鼎禾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74区布心二村C1栋101

14

深圳市和利坚农产品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大道314-34之一

15

深圳市亨得利农产品有限公司

生产型企业渔业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工业园路12号明泽盛综合楼209

龙华区(1家)

16

深圳市文兴行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加工流通型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麻布路15号

龙岗区(14家)

17

深圳市深粮贝格厨房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深粮储备库办公楼2楼  

18

深圳市忠诚粮食进出口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嘉湖路6号A栋

19

深圳市庄海钦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工业区兴达路26号

20

深圳市茂峰实业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生产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五丰路8号五丰肉联厂北区办公楼2楼

21

深圳市锦程百味食品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平湖街道禾花社区福星街132 号A 栋101-301、B 栋1- 5 层

22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3栋416

23

深圳市德立安食品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民工业区富康路47号

24

深圳市惠实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横东岭路58号J栋J-211

25

深圳市昶诚兴农业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早禾坑工业区简竹路16号E栋一楼102号

26

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早禾坑2号D栋101

27

深圳市绿富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厦村社区桂花路109号一楼6号

28

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塘边路6号宝盛工业区A区27栋101-104号1、2层

29

深圳市双丰食品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社区甘坑同富裕工业区17号101

30

生物源生物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投入品生产型企业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9号美讯科技园1栋B座10楼

坪山区(2家)

31

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龙兴北路135号

32

深圳华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企业)

加工流通型企业渔业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11栋4楼403-406室

大鹏新区(2家)

33

中农海稻(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科技研发及农业新业态型企业

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7号

34

广东海崇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加工流通型企业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324国道北侧757公里处

深汕特别合作区(1家)

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评分指标

 

企业类型

生产型

加工流通型

市场带动型

农业投入品生产型

农业科技研发及农业新业态型

备注

 

 

 

 

 

 

指标及评分标准

企业规模及生成能力评分

(55分)

 

 

 

 

 

 

 

 

1.资产总值

资产总值达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达1000万元的计5分,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扣2分,两项都达不到的计0分;资产总值超过2000万元的,每增加500万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5分,本项满分为 10分。

资产总值达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达1500万元的计10分,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扣5分,两项都达不到的计0分;资产总值超过4000万元的,每增加1000万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5分,本项满分为15分

资产总值达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达1亿元的计10分,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扣5分,两项都达不到的计0分;资产总值超过1.5亿元的,每增加3000万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5分,本项满分为15分。

资产总值达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达1500万元的计10分,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其中有一项达不到的扣5分,两项都达不到的计0分;资产总值超过4000万元的,每增加1000万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 5分,本项满分为15分。

 

对农业科技研发、休闲农业、互联网+农业等农业新业态型企业不做规模及生产能力上的具体限定。由市经贸信息委派出的考核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实力、行业影响力、服务带动绩效进行认定与考核,其中被国家、省、市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或有国家、省、市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业,或有中组部“千人计划”引进人才的企业优先认定为农业龙头企业。

 

 

 

 

 

 

 

 

 

以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

2.年销售收入

年销售收入达40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4000万元的,每超过500万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10分,本项满分为 30分。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食品加工卫生标准的加工基地及生产设施,或交易场地及农产品运输、储藏设施,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的计3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5000万元的,每增加500万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 10分,本项满分为40分。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交易场地,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7.5亿元的计30分,达不到的计0分;年交易额超过7.5亿元的,每增加1.5亿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10分,本项满分为40分。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生产基地及设施,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的计3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5000万元的,每增加1500万元增计1分,最多增计 10分,本项满分为40分。

 

3.生产基地

达到以下所列最低规模的计10分;每增加20%增计1分,最多增计 15分,满分25分。

(1)种植企业:蔬菜/水果种植面积1000亩及以上,花卉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或其他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

(2)畜禽养殖企业:家禽年出栏 100万只及以上,或生猪年出栏1万头及以上,或奶牛存栏1000头及以上。

(3)水产养殖企业:池塘养殖面积100亩或年产量200吨及以上,或工厂化养殖1500立方米水体及以上,或深水网箱10组及以上。

(4)海洋捕捞(远洋)企业:年产量2000吨及以上。

企业信用评分(满分15分)

经向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或市公共信用机构查询,企业无违法失信记录的计15分,出现1条违法失信记录的扣5分,出现2条的扣10分,出现3条及以上的计0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评分

(满分5分)

 

在60%以下(含60%)的计5分,高于60%低于70%(含70%)的计3分,高于70%的计0分。

 

以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