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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3年创新载体建设奖励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3-06-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宝安区创新载体建设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的,给予奖励。对认定为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市众创空间的,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科技创新载体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其中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奖励的,要求在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后首次被评为A类优秀);
(三)科技创新载体位于宝安区域内。
(备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评价奖励申报对象为2021年后认定的孵化器。)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2023年6月30日一7月13日(截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