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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4年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现开展2024年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贷款(含绿色贷款)的,按实际支付利息、担保、保证保险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其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更高档次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通过宝安区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含绿色贷款),已于2023年内结清,且连续使用不低于9个月。
3.融资担保机构为宝安金融超市的合作机构(如含担保费补贴)。
4.贷款申请主体一般为单一企业;若含其他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且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2月6日一12月26日
五、补充事项
1.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宝安桂银村镇银行、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徽商银行、微众银行、渣打银行、民生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广州银行;以上银行包括其深圳地区总部、分行及分支机构。

2.同一贷款不可重复申报我区其他贴息项目。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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