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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受理2023年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前沿显示技术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3号)《深圳市光明区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前沿显示技术研究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围绕光场显示、新型光电材料及器件等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并建立前沿显示技术研究平台的申报主体。
二、受理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三、受理时间
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8:00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10月9日18:0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8:00(工作日);
(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承诺书”页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2至12项材料作为附件上传PDF文件至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请企业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在提交申报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申报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2023年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前沿显示技术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3楼326B室工业投资科。
五、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仅适用于2023年度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六)申报单位应当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七)资助金额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控制,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4日
          


 

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前沿显示技术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三)《深圳市光明区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3〕2号)。
二、支持对象、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对象:围绕光场显示、新型光电材料及器件等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并建立前沿显示技术研究平台的申报主体。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对落地建设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40%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投资为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购置安装、净化装修、场地改造升级等费用,不包括土地及产业用房的租赁购置费用和房屋建设费用。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经与光明区政府或光明区产业部门签订协议,明确项目为面向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前沿技术平台项目。
(五)项目实施地在光明区,项目建成验收时间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
(六)项目已按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填报。
(七)项目建成运行后可对外提供技术验证、质量检测、安全评估等开放性技术与信息支持服务,实现信息、数据、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共享。
(八)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前沿显示技术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四)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与光明区政府或光明区产业部门签订的协议。
(六)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含实际建设时间、建设内容、效益情况等,模板参考附件1)。
(七)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提供的项目实际投资额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按照附件2表格格式提供《项目投入明细情况表》,审计报告需提供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报告需有二维码)。
(八)与《项目投入明细情况表》中费用顺序一一对应的支出清单及证明材料,包括各项支出涉及的合同、发票、转账汇款支付凭证、验收单等。
(九)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如有信息变更,需附项目信息变更声明;在规定期限内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填报的证明材料。
(十)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复印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十一)其他资料,如有必要补充的情况说明等。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第2至12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10月9日18:0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8:00。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办理流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线上初审--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款。
八、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仅适用于2023年度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六)申报单位应当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附件:

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2.项目投入明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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