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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开展2023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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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民规〔2023〕2号,以下简称《细则》)和《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指南(2023年版)》相关要求,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激励规模
关于社工人才工作室,2023年新设立社工人才工作室不超过3个,申报的领域范围为《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附件1《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专业岗位配备表》所列的服务领域及服务内容。
其他奖励资助项目根据《细则》规定的上限,结合实际申报情况执行。
二、扶持激励工作安排
(一)全年受理事项
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补贴、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资助
(二)集中受理时间安排及涉及事项
1.第一批集中受理
受理时限: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6日
受理事项:柔性引进社工专家资助、社工人才工作室开办经费资助、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经费资助、社会工作SRDI好项目资助
2.第二批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5日
受理事项:优秀社工人才奖励、优秀社工案例奖励、社会工作学术论文奖励、社会工作学术专著奖励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同一人才(机构)申领本细则规定的奖励、补贴、补助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