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指南(2023年版)
为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报要求,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六条规定条件的高端社工人才。人才须在《细则》有效期内引进。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计划申请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补贴的,需要在签订合同后及时(一般3个月内)向龙岗区民政局备案,未备案或备案不成功的,后续不予受理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补贴。
社工人才入职时间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及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入职后需在龙岗区全职服务,一般情况下应当在龙岗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职工作。入职前3年曾在龙岗区工作的,不视为引进。
(二)受理审批方式:全年受理、实时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材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发给《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回执》,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材料
以下资料一式一份。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人近三年社保缴纳记录;
6.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7.深圳信用网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8.申请人承诺在龙岗区全职从事社会工作3年及以上的《承诺书》;
9.申请人满足《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经验能力条件的佐证材料。
二、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补贴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取得《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回执》,在龙岗区全职服务满一年高端社工人才。人才开展的专业服务、督导培训、课题研究等,须是在人才考核期内产生、在龙岗区开展、针对龙岗区的服务对象、社工,以及与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各项内容的执行主体或主要执行人是人才本人。
年度考核总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合格的当年度予以发放补贴,不合格的当年度不予发放补贴。
(二)受理审批方式:全年受理、实时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备案回执》复印件;
3.申请人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申请人根据《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考核评价标准》准备的考核资料。
(五)龙岗区高端社工人才引进考核评价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专业服务 |
案例数量 |
10 |
服务档案、照片等 |
实务能力 |
15 |
||
服务创新,以下两种创新方式,产生其中1项可得5分。 |
5 |
||
督导培训 |
准确把握社工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专业指导,促进社工成长。每有效督导1小时得0.5分,最高得15分。集体督导时长等同于个人督导时长。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督导,不得分。 |
15 |
督导情况汇总表(时间、对象、时长)、督导记录、照片 |
结合自身特长、培训需求,开展专业培训。每场培训人数应不少于10人。要求培训质量高,培训课件体现专业水平;培训效果好:社工出勤率高、有正向反馈记录。每开展符合上述要求的培训1学时得1分,最高15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培训不得分。 |
15 |
培训情况汇总表(时间、对象、时长)、培训资料 |
|
课题研究 |
主导或主要参与1项课题研究,要求课题立项依据充分,切合实际,成效较为显著,报告不少于10000字。达到上述要求且报告署名前2名的,得10分;达到上述要求、部分参与、有署名但不在前2名的,得5分。未达上述要求不得分。 |
10 |
研究报告 |
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发表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得5分;发表专业文章,字数不少于1500字,得2分。 参与撰写专业书籍,每编写1千字得1分,最高5分。 |
5 |
期刊或书籍+文字内容 |
|
行业推动 |
积极参与龙岗区社会工作行业事务,每次得5分,最高15分。(此项由龙岗区民政局评分) |
15 |
综述 |
用人单位评价 |
用人单位综合评价,分为优、良、差等级,分别给予10、5、0分。 |
10 |
政府用人单位或所在社工机构评价文件 |
加分项 |
获奖情况,按国家、省、市、区级别,每提供一项相应加8、6、4、2分,最高加10分。同一内容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 |
|
获奖证书 |
行业宣传,发表的文章、开展的服务被媒体报道并形成一定影响力,按国家、省、市、区媒体级别,每提供一项相应加8、6、4、2分,最高加10分。同一内容获得不同级别宣传报道,按最高级别计算。 |
|
媒体报道 |
|
一票否决 |
违反职业道德被行业处分的,一票否决。 |
|
行业协会相关证明 |
总分(100分) |
合计 |
|
|
三、柔性引进社工专家资助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柔性引进社工专家开展的各项服务须在龙岗区内开展,服务内容需针对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或龙岗区社工。服务期限一般应在一年内,最长不超过三年。此项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开展的相关服务应当注明:由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资助。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柔性引进社工专家方案评审标准》制定的柔性引进社工专家方案。
(五)龙岗区柔性引进社工专家方案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验收提交材料 |
专家资质 |
柔性引进的专家属于国内外先进地区(国内:深圳、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国外发达国家)社会工作领域知名专家,或属于985、211、双一流高校、市级以上社科院校教授等,得20分。其他不得分。 |
20 |
专家资质材料 |
提供服务 |
为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政策指导、顾问咨询、评审评选、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服务。 |
60 |
政策指导记录+劳务费用支出材料 |
经费预算 |
费用标准不超过以下标准的,得20分;超过以下标准的,不得分。 (二)住宿费230元/人/天,伙食费130元/人/天。 (三)城市间交通费 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
20 |
费用报销材料 |
四、社工人才工作室开办经费资助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领办或共同创办的机构有《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工作室最低人才数量要求,且纳入社工人才工作室的人员须全部在龙岗区全职服务(禁止挂靠)。在龙岗区有(或承诺开办社工人才工作室后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供社工人才工作室运作。此项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开展的相关服务应当注明“由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资助”,取得的相关成果应当注明“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
首年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考核评为D等级的,不予资助开办经费,已拨付的资金全额退回(含税)。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授牌成立,并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领衔人、骨干成员和后备人员简介、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
5.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设立评审标准》制定的社工人才工作室建设方案。
(五)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设立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人才条件 |
领衔高层次人才1名及以上,且全部要在龙岗区全职服务,并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得5分。 |
5 |
人才资质证书 |
领衔的高层次人才在该领域成绩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在业界具有较强影响力,根据程度得分,程度较高得5分,一般得3分,较低不得分。 |
5 |
相关佐证材料 |
|
有3名以上骨干成员和5名以上后备人员,并全部在龙岗区全职服务,得5分。 |
5 |
人才资质证书 |
|
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在该领域有相应的经验,且目前正在从事该领域相关服务,得5分;部分符合条件的,按比例获得分数。 |
5 |
人才简介 |
|
机构条件 |
机构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承接过该领域的服务,每有1个服务合同得2分,最高4分。 |
4 |
服务合同 |
机构有相应的人才储备,每有1名高级社工师得2分,每有1名中级社工师得0.5分,每有1名助理社工师得0.3分,最高4分。 |
4 |
人才资质证书 |
|
机构在龙岗区有固定场所和办公设备供人才工作室使用,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米,设置有办公室、会议室,设备有电脑、打印机等,得4分;每少1项扣1分。场所面积少于50平米不得分。 |
4 |
租赁凭证或租赁合同或场所使用证明、场所照片、设备清单 |
|
机构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得4分;缺少1项扣1分。 |
4 |
相关机制文件 |
|
机构能够为人才工作室前期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及人事、行政、财务等后勤工作支持,得4分;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 |
4 |
承诺书 |
|
工作方案 |
有人才工作室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架构、职责分工、行政决策、成果管理等,得5分;缺少一项扣1分。 |
5 |
制度文件 |
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包括3年规划和1年计划,根据方案质量及预期效果进行评分,质量较高得10分,一般得5分,较差不得分。 |
10 |
方案 |
|
有明确的指标、承担的具体项目,得5分;每项没有扣2.5分。 |
5 |
||
经费预算合理,能够保障人才工作室正常运作和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得2分;预算无法保障工作完成,不得分。 |
5 |
||
人才培养目标 |
年度目标设定中,人才工作室成员中每培养1名高级社工师(取得证书),得10分;每培养1名中级社工师或深圳社工督导人才,得2分。 |
15 |
|
年度目标设定中,人才工作室成员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每发表1篇专业论文且不少于3000字,注明“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得2分,最高5分;没有不得分。 |
5 |
||
年度目标设定中,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经过培养后,综合评定实务能力优秀的,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设定不得分。 |
5 |
||
领域研究目标 |
年度目标设定中,以下内容可单选或多选,但不能不选。设定目标即得分。 |
5 |
|
交流推广目标 |
年度目标设定中,以下内容可单选或多选,但不能不选。设定目标即得分。 |
5 |
五、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经费资助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经龙岗区民政局授牌成立社工人才工作室的机构,社工人才工作室须运营实施满一年。社工人才工作室开展的各项活动、成果一般情况下须注明“由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资助”“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相关活动应主要在龙岗区范围内开展,或主要与龙岗区相关。
评级规则:80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A级,70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B级,60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C级,60分以下评为D级。根据当年度社工人才扶持激励规模,以考核分数和考核名次确定等级。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资金拨付到申请机构账户,申请机构将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民政局备案;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考核标准》准备的考核资料。
(五)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年度考核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人才培养 |
职称等级。人才工作室成员中每产生1名高级社工师(取得证书),得15分;人才工作室成员中每产生1名中级社工师或深圳社工督导人才(取得证书),得3分。 |
20 |
证书 |
学术水平。人才工作室成员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每发表1篇专业论文且不少于3000字,注明“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得3分。 |
10 |
发表载体+论文内容 |
|
实务能力。根据服务档案综合评定骨干和后备人才整体实务能力。优秀,得10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2分;较差不得分。 |
10 |
服务档案 |
|
专业研究 |
政策研究。人才工作室成员每主导参与1项本领域相关的政策研究(政策制定或政策评估),得5分;非主导参与得2分。 |
5 |
政策文件 |
个案研究。人才工作室成员每主导完成1个本领域相关的疑难个案,且服务成果显著,得2分;服务成果一般,得1分。 |
10 |
疑难个案材料 |
|
标准研究。人才工作室成员每主导参与(署名前3位)1项本领域相关的标准研究,按照国家、省、市、区级别得5、4、3、2分,非主导参与的,得一半分。 |
5 |
标准文本材料 |
|
项目设计。人才工作室设计1个本领域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模式),且实施验证,根据项目设计质量、实施效果,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6、2、0分。 |
10 |
项目方案+实施情况综述+相关佐证材料 |
|
课题研究。人才工作室主导完成1项本领域相关的课题研究,注明“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研究成果”,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根据课题报告质量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6、2、0分。 |
10 |
课题研究报告 |
|
交流推广 |
培训活动。承担或参与本领域培训,注明“由龙岗区社工人才工作室资助”,且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每培训1学时得1分。 |
11 |
培训通知、课件、签到表、照片等 |
交流活动。承担或参与1次涉及本领域的交流活动(如研讨会、学术会议等),得3分。 |
3 |
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等 |
|
协作事项。承担或参与1次涉及本领域的协作事项(如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相关服务),得3分。 |
3 |
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等 |
|
推广活动。承担或参与1次涉及本领域的推广活动(如展会、主旨演讲等),得2分。 |
3 |
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等 |
六、社会工作SRDI好项目资助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研究开发的“专精特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应已有实践基础,并拟针对龙岗区的服务对象开展相关服务,服务期限一般应在一年内,最长不超过三年。
开展的相关服务应当注明:由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资助。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会工作SRDI好项目评审标准》制定的项目方案。
(五)龙岗区社会工作SRDI好项目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专业化 |
专注核心业务,具备专业化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服务在某领域、某环节中处于优势地位,为该领域、人群提供优质的专项服务和配套服务。专业化程度高,得25分;较高,得20分;优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较低,得5分。 |
25 |
项目方案+以往取得成绩材料 |
精细化 |
项目管理、实施精细高效,在项目管理、实施中建立了精细高效的方案、流程,实现了管理精细化、实施精细化、服务精细化,形成核心竞争力,服务品质精良。精细化程度高,得25分;较高,得20分;优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较低,得5分。 |
25 |
|
特色化 |
项目针对特定领域或者特定群体,利用特色资源、传统技术、地域文化或采用独特的方法、技术或特殊技巧提供独具特色的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提供的特点,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特色化程度高,得25分;较高,得20分;优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较低,得5分。 |
25 |
|
新颖化 |
项目创新成效显著,服务属于新领域、新技术、新创意、新模式等方面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广阔,具备较高技术含量或附加值,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新颖化程度高,得25分;较高,得20分;优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较低,得5分。 |
25 |
七、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资助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机构。交流范围必须包含粤、港、澳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举办地点须在龙岗区范围内举办。申请机构须是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之一)。活动须注明“本活动由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资助”。除资助的50%活动经费外,其他活动经费、组织人员等有充分保障。此项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活动级别以主办单位和参加交流活动人员主要的地域范围为区分。
(二)受理审批方式:全年受理、实时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不通过原因,申请机构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与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拨款;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机构。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资料应盖机构公章(多页的可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申请机构根据《龙岗区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评审标准》制定的社工人才交流活动方案;
5.申请机构承诺配套剩下50%经费和组织人员保障的《承诺书》。
(四)龙岗区社工人才交流活动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活动规模 |
活动参加人数每10人得1分,最高30分。 |
30 |
活动方案、承诺书 |
展示交流数量 |
参与主旨演讲、经验分享、成果展示、项目介绍等的人员、展位,每产生1个得1分,最高20分。 |
20 |
|
交流活动内容 |
1.包含学术研讨内容的,得5分。 |
35 |
|
活动宣传 |
交流活动预计被国家、省、市媒体宣传报道,分别得15、10、5分。 |
15 |
八、优秀社工人才奖励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报方式可以个人自荐、机构推荐或政府用人单位推荐。已经获得过本项优秀社工人才称号的,不再参与后续的优秀社工人才评选。
评选规则:60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优秀社工人才;优秀社工人才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的,按照分数进行排名。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申请人根据《龙岗区优秀社工人才评审标准》准备的评审资料。
(五)龙岗区优秀社工人才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专业价值理念 |
恪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无有效投诉情况,得5分。 |
5 |
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
理论知识 |
学历背景。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得3分,硕士研究生得4分,博士研究生得5分。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得1分,本科得2分,硕士研究生得3分,博士研究生得4分。以最高学历得分。 |
5 |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
职业水平。助理社工师得3分,中级社工师得6分,高级社工师得10分。以最高证书等级得分。 |
10 |
职业水平证书 |
|
实务经验 |
从个人综述和服务案例中评判其实务经验,实务经验丰富、能力强,得20分;较好、较强,得15分;一般,得10分;稍微欠缺,得5分;比较欠缺,不得分。 |
20 |
1.综述、总结; |
研究能力 |
从业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发表社会工作相关的专业文章,字数不少于1500字,每篇得2分;发表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每篇得5分。 |
10 |
期刊 |
参与制定区级以上社会工作政策、市级以上社会工作行业、地方标准的,每项加5分。 |
5 |
相关政策、标准文件 |
|
创新能力 |
能创造性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业问题,创新成效高得10分;较好得6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 |
10 |
综述、举例 |
深耕领域 |
在龙岗区某一固定领域或特定服务群体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督导,每满一年得1分,最高得15分。 |
15 |
工作履历、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
贡献成绩 |
在龙岗区社工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服务成效的,得10分;服务成效一般,得5分;服务成效不明显,不得分。 |
10 |
综述+佐证材料 |
在龙岗区社工岗位上获得各类奖项、表彰的,按照国家、省、市、区级得8、6、4、2分,最高10分。同一内容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 |
10 |
奖项、表彰佐证材料 |
|
一票否决 |
违反职业道德被行业处分的,一票否决。 |
|
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
九、优秀社工案例奖励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报方式可以个人自荐、机构推荐或政府用人单位推荐。案例须是申请人独立开展或主要开展的。案例服务对象须是龙岗区常住居民或在龙岗区发掘。案例一般应在当年度内产生或开展的服务,长期服务案例不受时间限制。
评选规则:60分及以上,有资格评为优秀社工案例。超过10个的,按照分数排名。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社工服务案例。
(五)龙岗区优秀社工案例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需求评估 |
全面了解服务对象个人、家庭、亲属、朋友、社区方面的情况,以及经济条件、精神面貌、行为状态、社会支持系统等情况,得10分;部分了解,得5分;其他不得分。 |
10 |
服务档案 |
准确理解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找准原因所在,得5分;对问题理解不到位不得分。 |
5 |
||
理论理念 |
结合相关理论、理念,为目标设定和服务开展提供理论、理念支撑,得2分;未结合相关理论、理念,不得分。 |
2 |
|
目标设定 |
目标设置贴合需求评估,设置合理,服务对象预期能够达成目标,得10分;目标设置与需求评估部分偏离,或服务对象较难达成目标情况的,得5分;目标设置与需求评估不相关,不得分。 |
10 |
|
服务过程 |
服务过程清晰明了,目标明确,运用的方式方法合适,服务对象接受度较高,每项得5分;每项未达到,不得分。 |
20 |
|
服务成效 |
设定的服务目标全部达成,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所处环境改变明显,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困难,得30分;部分达成,得15分;未达成不得分。 |
30 |
|
服务规范 |
服务过程中履行保密、案主自决、价值中立等原则,得5分;未遵守上述规范不得分。 |
5 |
|
服务档案记录完整,符合一般的专业要求(有需求评估、服务记录、结案报告等),得5分;不完整不得分。 |
5 |
||
推广价值 |
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可得分: |
8 |
十、社会工作学术论文奖励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请社工须是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应当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有刊号)发表。论文应当在政策有效期内发表。论文字数应不低于5000字。
评选规则:60分及以上有资格获得奖励;超过5篇的,按照分数排名。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可复制封面、发表的论文等关键页)。
(四)龙岗区社会工作学术论文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选题意义 |
选题有一定的创新性、前沿性、先进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20、13、8、0分。 |
20 |
期刊+论文内容 |
问题界定 |
对于所论述的问题界定清晰,问题的成因剖析有充分的依据,有相关的实践探索或调研数据支撑。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5、10、5、0分。 |
15 |
|
文献综述 |
文献阅读充分,基本了解该研究问题或相关领域学术动态。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5、10、5、0分。 |
15 |
|
逻辑清晰 |
论文整体论述逻辑严谨,结构框架清晰,文笔流畅,表述有条理。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20、13、8、0分。 |
20 |
|
论据充分 |
论文的论点清晰,且有足够的论据支撑论点,具有科学性。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20、13、8、0分。 |
20 |
|
格式规范 |
论文无基本格式语法错误,引用规范,符合学术性论文要求。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10 |
十一、社会工作学术专著奖励
(一)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
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社工人才。申请人须作为专著的独著、主编或副主编,申请人作为副主编的应是专著的主要编写者,编写内容、章节应不低于整部专著的70%。专著应当在出版社公开发表,有图书版号。专著应当在政策有效期内发表。此项资助接受联合申报。
评选规则:60分及以上有资格获得奖励;超过2部的,按照分数排名。
(二)受理审批方式:集中受理、集中审批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及受理(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发布的通知,提交电子申报资料。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期限内补正材料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20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或龙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3.审批及办结(15个工作日):龙岗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颁发荣誉证书,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四)申报提交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六份,每份成集。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可为复印件。
1.《龙岗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激励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的《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
5.出版的学术专著。
申请人作为副主编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是专著主要编写人的情况说明(主编和其他副主编签字确认)。
(四)龙岗区社会工作学术专著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提交材料 |
申请人参与程度 |
独著,得20分;主编,得16分;第一副主编,得14分;第二副主编,得10分;第三副主编,得6分;其他不得分。联合申请的,以其中一人可获得的最高分计算。 |
20 |
专著 |
选题意义 |
选题有一定的创新性、前沿性、先进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10 |
|
问题界定 |
对于所论述的问题界定清晰,问题的成因剖析有充分的依据,有相关的实践探索或调研数据支撑。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10 |
|
文献综述 |
文献阅读充分,基本了解该研究问题或相关领域学术动态。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10 |
|
逻辑清晰 |
专著整体论述逻辑严谨,结构框架清晰,文笔流畅,表述有条理。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10 |
|
论据充分 |
专著的论点清晰,且有足够的论据支撑论点,具有科学性。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20 |
|
格式规范 |
专著无基本格式语法错误,引用规范,符合学术性专著要求。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10 |
|
指导意义 |
切合龙岗区社会工作发展方向,对龙岗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或贡献。根据程度评分,分为优、良、合格、差,分别得10、7、4、0分。 |
10 |
十二、其他事项
本指南涉及内容由龙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本指南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