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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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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满一年且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按考核等级给予资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年最高资助40万元,“良好”的每年最高资助20万元。
二、资助标准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上年度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满一年且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按考核等级给予资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年资助30万元,“良好”的每年资助15万元。
三、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上一年度线下入驻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满一年,且申报时仍在线下入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2.依据《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机构管理办法》,申报主体上一年度服务考核需为“优秀”或“良好”。
五、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由区科技创新局提交专责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机构工作总结(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其他材料。
八、申报时间
2024-09-06 09:00至2024-09-2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