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贷支持计划----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
(一)政策内容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担保出现不良贷款或代偿时,按不良贷款或代偿本金的50%给予贷款和担保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同一机构每年度可获得的风险补偿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6号)
2.《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9〕4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科技信贷支持计划----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为向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或为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机构的注册地、纳税地、经营地不限于坪山区);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出现不良贷款或代偿。
2.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科技信贷支持计划----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在申报系统填写);
2.营业执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3.银行机构提交补偿项目贷款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放款或授信依据复印件;
4.担保机构提交补偿项目担保主合同及履行凭证复印件;
5.风险补偿项目的反担保协议复印件和风险控制措施相关材料;
6.银行补偿通知书及融资担保公司补偿凭证复印件;
7.补偿债务追偿措施和结果说明资料;
8.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营业执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证明材料或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9.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