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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2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发布时间:2022-0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快培育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完善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持和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开放共享,根据《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龙头骨干企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与新能源、海洋高新、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柔性电子、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以及各民生科技领域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1、申报主体
在厦依法注册登记的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一事一议”引进落地的大院大所等策划申报。
2、申报要求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必须贴近产业,能面向社会开放,在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用户群。鼓励建立在产业园区;
(2)平台应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特征,能向社会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技术研发及支持、成果转化中试、创新创业和人才培养等服务;能够对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共性需求、产业链上某一个或几个关键环节的共性问题提供较高水平的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
(3)具备平台建设和开展服务所需的场所、设施及人才队伍,并设计切实可行的组织运营模式,能够实现“自我造血”;
(4)项目主体内容不得在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多头申报;
(5)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3、申报材料
(1)平台申报表;
(2)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A100000) 如无可不提供)及完税证明,后两项需加盖税务局章;
(4)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5)如为合作申报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内容应包含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约束性指标等)。
4、资助方式及金额
以无偿资助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原则上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可“一事一议”。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以及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

二、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改造

1、申报对象
现有已授牌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承担主体。
2、申报条件和要求
2020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且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有进一步提升改造需求的平台。
新增建设内容应有一定规模的用户需求,改造完成后能明显提升平台服务能力。项目主体内容不得在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多头申报。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3、申报材料
(1)平台申报表;
(2)提升改造平台可行性报告;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加盖税务局章)。
4、资助方式及金额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特别重大的可“一事一议”。
三、受理时间
1、新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前期策划:
2、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改造
(1)在线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2月2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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