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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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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厦门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和《厦门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决定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工作,组织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市产业发展方向,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为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或其他具有较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的企业(已认定为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得申报);
(二)企业具有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员或专职工作人员;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三)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专利8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件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效益良好,且不得有非正常专利申请;
(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的3%以上,或每年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
(五)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防范、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纠纷应对等制度,近三年无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经行政最终或司法终审认定的行为;
(六)企业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网上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网址:www.zlcp.org.cn);
(七)企业开展以下(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且成效显著:积极参与省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主导或参与过标准制定;获得过国家、省、市级专利奖;近三年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开展过高价值组合培育;开展过专利导航项目;开展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近三年开展过专利保险;近三年有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及无效诉讼等成功案例;通过贯标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
(二)企业近三年申请及授权专利清单及证明材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前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前三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中有研发费用科目的,不需要提供;无研发费用科目的,需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研发费用明细表);
(六)企业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防范、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纠纷应对等制度复印件;
(七)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价值组合培育、专利导航或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知识产权维权等佐证材料,专利奖证书、专利保险单或通过贯标认证证书,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系统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并将上述申报材料(二至八项)扫描件上传至系统。申报截止时间 2022 年 9月30日。
(三)市市场监管局登录i厦门网站平台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四)通过初核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注: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并按要求盖公章、骑缝章)。
(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企业材料开展评审,择优确定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并网上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的,市市场监管局发文予以认定,颁发“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
四、扶持措施
(一)对认定的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将按《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规定给予奖励。
(二)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优势企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