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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5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发布时间:2024-09-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有效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详见附件),我局决定提前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申报工作,贴息按实际发生的贷款利率为基数计算(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基准利率的1.3倍,超出部分不予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在2023年3月19日前获得银行贷款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已还清贷款的项目。同一笔贷款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级财政同类资金补贴。
(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纸质材料
(一)《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 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三) 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完整版);
(四) 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银行)原件;
(五) 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保险)原件,知保贷提供;
(六) 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息材料(担保)原件,知担贷提供;
(七) 评估报告原件(知银贷提供)。
申报材料1—4所有申报单位均须提供,5—7视申报单位具体贷款种类提供(信息材料样式及范例见附件2)。
三、申报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登陆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用户中心>>I厦门市民通行证登录>>法人账号登录>>进入申报界面>>政策申报>>质押融资利息补贴>>填写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下同)。
(二)纸件报送:经我局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封面用黑体字注明“2025年度第一批质押贷款利息补贴”)按顺序胶装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邮寄时间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
(三)核拨补贴:申报材料经复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正式核拨补贴资金。

四、优惠政策

《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相关条款
第十四条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进行质押融资,对企业以专利、商标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在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财政贴息,贴息比例最高60%,每家企业每年度享受贴息总额最高可达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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