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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商业品牌首店入驻奖励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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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品牌首店进驻示范步行街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87号,详见附件1)及《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商业首店进驻奖励申报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0〕82号,详见附件2)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福州市品牌首店入驻奖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期限
2020年7月3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二、申报时间节点
1.申报时间。品牌首店企业备齐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商务部门正式提出申请。
2.初审时间。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品牌首店申报材料、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并联合财政部门行文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报。
3.复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品牌首店进行严格复审。
4.公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复核后,对拟认定商业品牌首店名单在福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按照《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商业首店进驻奖励申报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0〕82号)附件实施细则列明的申报条件及材料组织品牌首店企业进行申报。
附件:
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品牌首店进驻示范步行街区若干措施的通知》
2.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商业首店进驻奖励申报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