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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园金融贴息扶持措施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7-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福州软件园金融贴息扶持措施实施细则为更好地贯彻和实施《福州软件园金融贴息扶持措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1.在福州市软件园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的企业。
2.本措施适用对象为在福州软件园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
二、申报奖励类别
(一)企业租金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营状况良好,按时纳税,无不良纳税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材料不予受理。
(2)承租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自有产业。
2.申报材料
资格报备:
(1)《福州软件园企业租金贷款补贴申报表》(附件 1,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电子税务系统登记信息截屏(包含生产经营地址、主管税务局信息)。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4,加盖企业公章)。
(6)不重复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5,加盖企业公章)。
补助申请:
(1)《福州软件园企业租金贷款补贴申报表》(附件 1,加盖企业公章)。
(2)银行扣息证明(或同类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提交到福州软件园受理窗口。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
(1)通过福州软件园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两年以上,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营状况良好,按时纳税,无不良纳税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材料不予受理。
(3)该笔贷款企业已按时还本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4)针对企业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取的银行贷款,实现质押专利转化运用,企业提供质押的自有专利权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相关性。
2.申报材料
(1)申请企业填写《福州软件园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 2,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电子税务系统登记信息截屏(包含生产经营地址、主管税务局信息)。
(4)企业贷款使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原件)。
(6)银行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及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4,加盖企业公章)。
(8)不重复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5,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提交到福州软件园受理窗口。
(三)科技贷
1. 申报条件
(1)注册在软件园园区内的科技型企业(指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个或多个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成立两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营状况良好,按时纳税,无不良纳税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材料不予受理。
(2)该笔贷款企业按时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材料
资格报备
(1)申请企业填写《福州软件园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 3,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同时申请“科技贷”、“税贷”、“政府采购贷”的,可合并填写一份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电子税务系统登记信息截屏(包含生产经营地址、主管税务局信息)。
(4)企业科技资质证明。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原件)。
(7)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4,加盖企业公章)。
(9)不重复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5,加盖企业公章)。
补助申请:
(1)《福州软件园贴息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3,加盖企业公章)。
(2)银行扣息证明(或同类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提交到福州软件园受理窗口。
(四)税贷
1.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两年以上,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营状况良好,按时纳税,无不良纳税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材料不予受理。
(2)该笔贷款企业按时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材料
资格报备
(1)申请企业填写《福州软件园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 3,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同时申请“科技贷”、“税贷”、“政府采购贷”的,可合并填写一份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3)电子税务系统登记信息截屏(包含生产经营地址、主管税务局信息)。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原件)。
(6)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4,加盖企业公章)。
(8)不重复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5,加盖企业公章)。
补助申请:
(1)《福州软件园贴息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3,加盖企业公章)。
(2)银行扣息证明(或同类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提交到福州软件园受理窗口。
(五)政府采购贷
1.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两年以上,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营状况良好,按时纳税,无不良纳税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材料不予受理。
(2)该笔贷款企业按时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材料
资格报备
(1)申请企业填写《福州软件园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 3,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同时申请“科技贷”、“税贷”、“政府采购贷”的,可合并填写一份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3)电子税务系统登记信息截屏(包含生产经营地址、主管税务局信息)。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原件)。
(6)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贷款对应的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4,加盖企业公章)。
(9)不重复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5,加盖企业公章)。
补助申请:
(1)《福州软件园贴息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3,加盖企业公章)。
(2)银行扣息证明(或同类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提交到福州软件园受理窗口。
三、申报及受理流程
1.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于每年每季度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理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在企业连本带息还完该笔专利权质押贷款,并在每年省市专利权质押贴息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理申报。
2.贷款类型需资格报备的企业,于贷款审批后自行到受理窗口办理资格报备手续,在申报受理期结束前未及时报备的不予受理贴息政策。
3.企业根据申报通知,准备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4.由受理窗口通过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通过审核的补贴项目将在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6.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管委会根据通过公示的项目名单报区财政申请兑现贴息资金。
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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