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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申报2021年度福州高新区雏鹰企业

发布时间:2021-09-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州高新区雏鹰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从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福州高新区雏鹰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福州高新区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等产业领域。
3.企业注册时间2年以上5年以内(以自然年计算);
4.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 万元且不高于500万元;
5.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6.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
7.企业拥有较强的研发团队和创新能力,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较好的发展潜力;
8.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认定材料
1.《福州高新区“雏鹰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来源(如自主创立、区外引进、大企业孵化等)、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4.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近2年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或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印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6.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证书;
7.其他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材料、融资证明材料(如融资投资协议)、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证明材料、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材料等(没有可不提交)。
三、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一份),并于9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相关部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逾期视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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