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福州市资助项目 > 福州其他政府资助项目 >

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美妆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岚综管综〔2021〕64号

发布时间:2021-06-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美妆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美妆产业特点和平潭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平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旅游、对台、创新、生态“四篇大文章”,加强美妆产业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实施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培育计划,发挥平潭“三区叠加”优势,按照先易后难、统筹推进的原则,逐步引进美妆商贸企业、生产企业、研发服务机构和相关产业人才,推动美妆产业与实验区物流贸易、总部经济、直播经济、跨境电商、特惠商品等业态协同发展,实现平潭美妆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1.立足对台美妆产业建设(2021年)。以引进台湾地区美妆企业和产品为切入点,搭建岚台美妆产业合作平台,将平潭打造为台湾美妆产品进入大陆市场最便捷、最高效、成本最低的通道。力争扶持政策出台后一年内,累计引进台湾美妆企业30家,引进台湾美妆产业从业人员30名,取得美妆产品进口备案注册件200件。
2.立足美妆产业扩容增量(2022年-2023年)。在深化对台美妆产业合作的基础上,培育美妆全产业链发展,对外结合航运物流产业,重点引进日本、韩国等地区美妆产品;对内结合总部经济产业,吸引省内外美妆企业落地平潭,大力发展美妆跨境电商、美妆直播经济、美妆保税生产等业态,进一步做大实验区美妆产业市场容量。力争到2023年,累计引进美妆企业100家、美妆生产企业10家,取得美妆产品进口备案注册件800件,国产化妆品备案注册件5000件,美妆产业规模力争达到20亿元,引进台湾美妆产业从业人员100名,新增就业岗位800人。
3.立足美妆产业提质增效(2024年-2025年)。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深化平潭美妆产业特色的基础上,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打造差异化产业优势,联动“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美妆产业区,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将平潭打造为省内美妆产业集聚地,培育年营收1亿以上企业10家,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亿元,累计新增就业岗位2000人。
二、构建美妆产业园区
(一)规划“一核多中心”产业布局。
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规划发展“一核多中心”美妆产业园区。“一核”即在台湾创业园内规划美妆产业集中办公区域,作为美妆产业的核心功能区,“多中心”即支持在新兴产业园、对台中药材交易中心、台湾小镇、直播基地等区域,灵活设置美妆研发、生产、销售等中心,推动美妆产业集聚发展。
(二)提升基础配套能力。
    在指定区域内优先提供标准厂房或给予选址和用地保障,完善仓储、物流等产业基础配套;提升美妆产品检测能力,在积极引进区外检测资源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实验区质计中心美妆产品的检验能力,支持其申报美妆产品注册备案检验资质;探索建设共享型美妆产品研发实验室,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打造“政府+孵化机构+美妆企业”园区发展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以商孵商、集聚做强”的发展思路,由实验区管委会加强规划引导、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完善产业配套、落实行业监管,由产业孵化机构负责园区招商、商事代办、美妆产品送检和注册备案申报、代工企业对接、产品营销推广等,共同促进美妆企业发展。
三、培育特色产业链
(一)支持研发创新。
引进科研院所和美妆研发机构,探索搭建美妆产品配方研发、共性技术创新、安全评估与功效评价、产品包装设计等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类美妆企业提供融资、信贷、保险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推进美妆领域产学研合作。鼓励美妆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深挖平潭海洋生物和矿物资源、传统中草药资源,研发美妆产品新原料;支持企业在美妆产品配方优化、生产工艺、功能功效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美妆企业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增强美妆产品包装创意设计水平,提高高端美妆产品和功能性美妆产品研发设计能力。
(二)培植特色生产产业。
支持进口美妆产品在地化生产,鼓励美妆生产企业引进境外的新技术、新原料,开展进口美妆产品在地化生产;支持美妆产品保税生产,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优势,鼓励美妆生产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设厂,开展美妆产品保税生产活动;支持委托区外企业代工生产,鼓励区内企业联动“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内美妆产品主产区,委托区外生产企业开展代工生产,扩大产业规模。
(三)培育“线上+线下”销售市场。
发展美妆直播经济,联动直播基地,引进培育美妆领域网红,推广美妆产品,引导美妆产业与直播经济形成良性互动,通过互动挖掘用户需求,精准研发设计新产品,扩大市场规模;发展美妆跨境电商,联动跨境电商产业园,大力发展美妆产品保税备货进口模式,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中心,进一步培育壮大实验区美妆跨境电商产业规模;发展美妆旅游购物市场,结合旅游市场开发,以台湾小镇等区域为依托,支持设立线下品牌美妆专营店、药妆店,充分发挥实验区财税政策优势,大力培育特惠美妆旅游购物市场发展。
(四)发展美妆总部经济。
发挥实验区三区叠加的政策优势,以高效的美妆产品注册备案服务、财政奖补等措施,吸引国内外美妆品牌商、生产商、代理商等企业在实验区设立总部,促进美妆企业和人才集聚,将实验区建设成国内美妆企业总部的聚集地。同时,进一步强化物流基础配套能力建设,优化美妆产品进口通关模式,培育壮大“日韩——平潭”“台湾——平潭”两条美妆产品航运物流通道,推动美妆产业总部经济与物流贸易产业协同发展,实现“货从平潭走,税在平潭缴”。
(五)打造“两岸美妆岛”名片。
打造“两岸美妆岛”名片,坚持实验区闽台合作窗口和对外开放窗口定位,加强实验区会展、影视、旅游、体育赛事等产业与美妆时尚产业的融合,进一步提升实验区美妆产业软实力,把实验区打造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的美妆名岛。支持打造美妆会展产业,结合会展产业经济,打造两岸美妆产业论坛、美妆博览会等会展品牌,提升实验区美妆产业影响力;支持美妆企业强化品牌建设,支持美妆企业结合影视、体育赛事等活动,开展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支持发展美妆观光体验业态,鼓励美妆企业结合平潭国际旅游岛定位,设立观光工厂、美妆课堂、手作体验等观光体验旅游项目,丰富美妆产业业态。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创新研究院等相关部门组成,建立美妆产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实验区美妆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验区美妆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美妆产业年度工作重点,督促检查美妆产业政策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扶持。
强化政策规划引导,对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美妆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用房用地、金融服务、检验检测、人才引育、产品研发、运营推广等方面,合理制定财政扶持政策,补齐产业短板,推动产业集聚。
(三)强化规范管理。
加强对美妆产品的监督检查,实施信用监管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引导美妆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引导美妆行业开展行业自律,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格局,共同营造守法诚信、公平有序的产业环境。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