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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区项目奖励标准上浮20%,项目所在地财政再给予50%的资金配套。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
受惠条件

(1)列入福州市2018年以后(含2018年)的工业重点项目计划,且项目缴税关系在福州市的工业企业;

(2)项目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厂房和设备)达2000万元以上;

(3)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惠企系统填报表。

(2)资金申请表。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确保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不含县区所需份数)按顺序以蓝色封面装订,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及县(市)区经信部门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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