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其他政府资助项目
热点动态
福清市2019年优势主导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有力推进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畜禽优势主导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设施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2号)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福清市2019年优势主导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建设优势主导产业规模蛋鸡养殖示范基地。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物联网示范、水肥一体化系统、生态保护系统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能够体现主导产业生产优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规模蛋鸡养殖生产企业,且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已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申报单位必须在可养区内,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等。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补助标准
根据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基地建设规模安排资金,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申报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补助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原则上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项目内容进行补助,项目自筹资金与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得少于1:1,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申报指南,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自愿向农业部门申报。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审核
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建设内容,并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专账,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提供相关发票、合同、项目建设过程(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相片等。如果有基建的,要做好预算和决算,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单位对所有提供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我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四)其他
项目通过验收后,树立标牌。标牌模版见附件4。
四、项目管理和监督
1、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实行专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市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一经查实,不予安排扶持资金,已拨付资金将追回上缴,并连续三年不予受理财政扶持项目。
2、对纳入信用记录“黑名单”的养殖企业或个人,三年内不予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要求向公安部门申报审核项目承担企业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对存在涉黑涉恶的企业将不予安排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