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企业十强”和“最具潜力文化企业”评选管理办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量化分值 |
社会效益50分 |
文化导向10分 |
结合企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以及闽都文化等的促进作用,给予打分。 |
公益服务10分 |
1、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诚信经营、扶贫助困、捐资助学、 精神文明等公益性的奖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每个奖项分别可得4-5分、2-3分和1分。2、企业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活动(5分)。3、以上分数可累加,但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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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引领20分 |
1、企业或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文化相关荣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每个奖项分别可得4-5分、2-3分和1分。2、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文化领域行业组织会长(单位)情况,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每个会长或副会长分别为6-8分、3-5分、1-2分。3、企业纳税总额情况(5分)。4、以上分数可累加,但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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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影响10分 |
1、企业或产品获得市级以上品牌相关称号,国家级的每个奖项4-5分,省级的每个奖项2-3分,市级的每个奖项1分。2、企业或产品广告投放情况(3分)。3、权威部门发布的企业或产品的品牌知名度排名情况(4分)。4、以上分数可累加,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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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50分 |
主营收入20分 |
按本类别企业排序,第1位20分,第二位15分,第三位10分,第四位5分,其余位次均为0分。 |
净利润15分 |
每个指标均按本类别企业排序,第1位15分,第二位11分,第三位7分,第四位3分,其余位次均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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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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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业奖项:指企业或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文化、科技等相关行业的奖项、表彰及荣誉称号;国际性、国家级行业展会奖项记分等同于全国性行业组织授予奖项;省级行业展会奖项记分等同于全省性行业组织授予奖项。2.企业获奖认定和其他活动开展的时间范围为评选申报截止日前的两年之内,获奖认定时间以证书或奖牌落款时间为准。 3.企业或产品分获不同层级的同类别奖项,依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计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量化分值 |
社会效益30分 |
文化导向15分 |
结合企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以及闽都文化等的促进作用,给予打分。 |
公益服务15分 |
1、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诚信经营、扶贫助困、捐资助学、 精神文明等公益性的奖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每个奖项分别可得4-5分、2-3分和1分。2、企业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活动(5分)。3、以上分数可累加,但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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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潜力40分 |
发展思路10分 |
结合企业发展规划、思路、发展方向等情况给予打分。 |
核心竞争力15分 |
结合企业获得的高新技术称号、专利数量、领军人物数量、创意团队的知名度、代理的展会影响力、广告渠道影响力、商业模式创新等,以及企业或产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专业奖项、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情况,给予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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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前景15分 |
结合企业的资本市场认可度、客户的知名度、重大项目进展以及用户平台打造等情况,给予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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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30分 |
主营收入5分 |
每个指标均按本类别企业排序,第1位5分,第二位4分,第三位3分,第四位2分,其余位次均为0分。 |
主营收入近两年年均复合增长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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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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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近两年年均复合增长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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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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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近两年年均复合增长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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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业奖项:指企业或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文化、科技等相关行业的奖项、 表彰及荣誉称号;国际性、国家级行业展会奖项记分等同于全国性行业组织授予奖项;省级行业展会奖项记分等同于全省性行业组织授予奖项。 2.企业获奖认定和其他活动开展的时间范围为评选申报截止日前的两年之内,获奖认定时间以证书或奖牌落款时间为准。 3.企业或产品分获不同层级的同类别奖项,依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