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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海沧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

发布时间:2020-03-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厦海政[2019]117号)精神,2020年海沧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开始了,请海沧区按要求做好申报准备,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海沧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科技重大专项指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以及重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针对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装备制(改)造、引进技术及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所进行的攻关等,且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创新活动的场所、设备和完备的条件设施,具备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专业化的技术研发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具备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行业技术升级的研发能力。
3.项目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可显著提升国内产业水平,带动产业技术达到新高度,得到同行一致认可。 
4.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已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上一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优先支持我区重点产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资助标准
1.海沧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立项后按项目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助;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立项后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5%给予资助;其余企业的项目立项后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给予资助。
2.项目经集中评审后按竞争择优的原则立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500万元,且每个企业在项目周期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单位自筹与资助资金比例不少于4:1。
四、申报材料
①海沧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表;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 
④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⑤若是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需提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合作方式、资金投入、利益分成、成果归属及风险分担等。资金投入应包括技术委托方支付委托费用的条款和证明。